一、人類的十大幻覺
前五項是「物質的幻覺」,是與你在肉身中的生活有關。後五項則是「形而上的幻覺」,與非物質的實相有關。
所有的幻覺都只不過是第一個「需要的幻覺」的變奏。每個幻覺都是建基在前一個幻覺上。
我們的願望是認識自己為我們真正是誰。故此,我們要創造我們不是誰的經驗,但是無法在終極實相的絕對世界裡創造這經驗,必須經相對的物質世界由幻覺去做。
1.需要的幻覺
「需要的幻覺」是第一個幻覺,而且是最大的幻覺。所有其他的幻覺都建基在這個幻覺上。
你目前在人生中經驗的每一件事,每個瞬間感受的每一件事,都是根據「需要的幻覺」這概念,以及有關它的思緒而來的。
然而在宇宙裡,需要是不存在的。只有當一個人尋求某個特定的結果時,他才需要某樣東西,宇宙不需要什麼特定結果。宇宙即結果。
需要也同樣不存在神的心智裡。只有當神想要某個特定結果時,神才會需要某樣東西。但神並不需要任何的特定結果,是神產生了所有的結果的。
需要是不存在的。它是個錯覺。
需要的幻覺:你需要一些東西以存活。
假設你不可能不活著。那麼你會需要什麼呢?
你不需要任何東西來存活,你的存活是被保證的。
關於你的真相是:你不可能不存活。你無法不存活。並不是你是否會活,而是你怎麼活的問題。也就是說,你會採取什麼方式?你會經驗到什麼?
一切的存在,沒有不是「生命」的。如果生命需要某樣東西以產生某個結果,那麼生命又將從哪兒去得到它?沒有東西存在於「生命」之外。生命即「一切萬有」「一切會有」及「一切將有」。
除了那正在發生的,神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發生。
除了那正在發生的,生命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發生。
除了那正在發生的,宇宙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發生。
需要的幻覺:有些事是神想要和需要它發生的,而且一定會以它們該發生的方式發生,因為只有這樣,神才會快樂。
神並不需要任何的特定結果,是神產生了所有的結果的。
人類想像需要有某些事發生才可能快樂,而創造出一個具依賴性的神。
由於創造出這麼一個具依賴性的神,因此人們製作出神是有所謂議程的文化背景:換言之,就是有些事是神想要和需要它發生的,而且一定會以它們該發生的方式發生,因為只有這樣,神才會快樂。
你們中最聰明的那些,就利用這理論基礎去解釋為什麼有些人的人生似乎比別的人要順逐。
需要的幻覺:需要實行神的意旨,人生就會比別的人要順逐。
如果神是神,那麼神的意旨又怎麼可能無法實行?
2.失敗的幻覺
失敗的幻覺:生命的結局是可疑的。生命的結果是不確定的。
你們所歸諸在神的能力或其存在的特質,是直接由你們自己的經驗所引申出來的。由於你注意到你是有可能得不到你有才能快樂的東西的,你就宣稱神也是如此。
而由這樣的幻覺,你創造了一個文化故事,故事的教誨是:生命的結果是不確定的。
生命可能有好結果,也可能沒有。它可能沒什麼問題,也可能有。最終的一切並不是都是好的。
如果產生結果的「一」與體驗結果的「一」是同一個的話,人生的結果又怎麼可能是不確定的呢?
失敗的幻覺:神可能會想要什麼東西,而實際上卻得不到。
如果造物主與被造物是一體的話,神的造物又怎麼可能挫折造物主呢?
3.分離的幻覺
要逃離「第二個失敗的幻覺」的迷題,唯有創造第三個幻覺:造物主與受造物並非全是一體。
分離的幻覺:你和神是分離的(造物主與受造物並非全是一體)。我們不止與「所有生命」分離,並且還與「生命」中的每樣東西分離。每樣存在的東西,都與我們分開存在。
你們創造了分離的幻覺,為的是要體驗一體的實相。只有當你在實相之外時,你才能經驗它。當你是整體的部分時,你是無法體驗自己為那整體的,因為並沒有別的東西。而當你不是的東西不在時,你所是的東西也並不是。
分離產生了「失敗」的可能性,而「失敗」只有當「需要」存在時才有可能。一個幻覺依賴著另一個。
分離的幻覺:撒旦的慾望是誘惑人類去違背「神的意旨」。神與撒旦現在在為人的靈魂而競爭。並且神可能會輸。
沒有撒旦。可能有什麼事情的發生是神無法阻止的嗎?
在亞當和夏娃的故事裡,很多人相信,為了夏娃偷食禁果,神處罰了這第一個男人和第一個女人,神將他們逐出了伊甸園。還有神也處罰了之後所有活著的男女,讓他們背負著第一對人類的罪疚,判他們在地球上的人生也永遠都與神分離。
故此,前三個幻覺嵌入了人類的心靈深處。
神是有議程的。(需要的存在)
人生的結果是不確定的。(失敗的存在)
你與神是分離的。(分離的存在)
雖然「需要」和「失敗」對其餘的「幻覺」而言,關係很重大,但「分離的幻覺」對人類事物的衝擊卻最大。
可是如果你忘了分離是一個幻覺,而把它想像為就是事情的真正狀態時,那麼幻覺就一不再創造經驗,它變成了經驗。
就像是有時你會為了希望得到別人的關心而假裝生氣,後來卻真的生氣起來了。或假裝對某人感興趣,以便讓另一個人嫉妒,卻發現自己真的對那人產生興趣,幻覺已變成非常真實……
你們創造了「分離」的幻覺,為的是要體驗「一體」的實相。
只有當你在實相之外時,你才能經驗它。當你是整體的部分時,你是無法體驗自己為那整體的,因為並沒有別的東西。而當你不是的東西不在時,你所是的東西也並不是。
沒有冷,熱並不熱。沒有高,矮也並不矮。如果每樣東西都是矮的,那麼就沒有東西是矮的了,因為「矮」並不存在為某個可被知道的東西。
當分離不在時,也就沒有統一了。如果每樣東西都被體驗為統一的,那麼,就沒有一樣東西能被體驗為統一的了,因為「統一」並沒有存在為一個個別的經驗。
我們的願望是認識自己為我們真正是誰。故此,我們首先必須創造我們不是誰的經驗。而既然我們無法在終極實相裡創造這經驗,我們就必須經由幻覺去做。
4.不足的幻覺
不足的幻覺:物質是不夠的,於是競爭就開始了。我們必須為任何東西競爭,包括神。只有適者才能生存,而戰利品全歸勝利者。
如果只有一件東西,而那一件東西即一切萬有,就不可能有任何一種不足,因為那一件東西便是每件東西,故它是自給自足的。
不足的想法——神不夠、生命的素質不夠、生命本身不夠——導致了不止是單純的競爭,它還導致了殘忍的壓抑、壓制及大規模的蕭條。
彷佛生命的許多面向在為了生命本身而競爭。在終極的實相裡,這是不可能的,但在你的想像裡卻不是。你甚至可以想像你在與鳥、與蜂、與每種其他的生物及所有其他的人競爭。
唯有當你離開了生命(神),並想像你自己為分離的時,生命本身才變成「不足」的東西。
於是,你開始決定出什麼是你為了存活為了有更多的生命——你所必須做的事。
這變成了你的主要目標,你的新基本本能。你甚至開始認為,你與別人交配就是要保證你們族類的存活。你忘記了你們的交配是對唯一真實的本能——就是愛——之反應。
你們稱你們新的基本本能為求生存的本能,那是建立在你們可能不存活的想法上的。可是這想法是錯的,因為你們的存活是受到保證的,永永遠遠。
你想像你在與所有其他的「生命素質」在競爭,在爭取生命本身。你在與你自己本身競爭,要更多的你自己。你對不足的信念甚至導致了你下結論說,神也是不夠的。
不但生命是不夠的(你將這翻譯為對死亡的信念),並且生命的素質也是不夠的(你將這翻譯為對匱乏的信念),甚至那創造成直接生命的也是不夠的(而你將這翻譯為有一個有所限制的神的信念)。
由於所有這些東西都是有限的,所以你必須為它們競爭。由於這個信念,你們正在毀滅你們的星球和你們自已。
5.必備資格的幻覺
必備資格的幻覺:為了要進入天堂,有些是你必須去做的事。
你們以為,為了得到神、神的愛及生命的所有素質,神需要你們去具備的「必備資格」。
必備資格的幻覺:有些事是你必須做的。「既然我們以為要快樂所需的東西是「不足夠的」,所以我們就必須「去做一些事」以得到盡可能的多。
你以為要得到那不足分配的東西,必然會有什麼是你必須做的事——讓你能無爭議地得到那東西的某些事。這是你能想出的唯一不必殺戮和爭吵地瓜分每樣東西——包括神——的方法。你認為這就是「必備資格」。
如果你想要快樂,如果你想要安全,如果你想要被愛,那麼有些事是你必須做的。但除非你是足夠的,否則你做不到那些。除非你做了要足夠所需做的——具備了得到足夠的資格——否則你就無法有足夠的。
你們人類宣稱,為了要獲得任何不足分配的東西——包括神的愛——你們就必須符合一些條件。
所有的這些都是建立在第三個幻覺——你們是分離的——上而。當只有「一個」你時,永遠都是足夠的,所以,你不必為了得到任何東西而做任何事。
那分離的概念是建立在第二個幻覺——「失敗」的存在——上的。因為神得不到他想要的所以他將所有的人類與他分開了。
而「失敗」是建立在第一個幻覺——需要的存在——上。如果神什麼都不要,神就不會得不到他所想要的:而如果神什麼都不需要,神就會什麼都不想要。
故此,「必備資格的幻覺」只不過是「需要的幻覺」的一個不同攝相。同樣的,「不足的幻覺」是「需要的幻覺」的一個不同攝相:「失敗的幻覺」也一樣。所有「人類的幻覺」都可以此類推。
於是,你們宣稱,你們的國家是「在上帝眼下的一個國家」,你們是先民,而你們的信仰是「唯一的正信」。
6.審判的幻覺
審判的幻覺:如果你不去做,你是會被罰的。如果我們永遠不再犯神的規,神就會還給我們永生。
你們為了獲得不足以分配的東西——包括神——所做的決定,讓你們面臨了一個難以回答的問題,就是:如何決定一個人是否具備了必備資格?而那些沒有具備資格的人,又會發生什麼事?
你們對這些問題的答案導致了「審判」的發生。
造物主也會是那決定誰具備了資格、誰又沒有資格的那一位。
你們人類一直以為要取悅神,有些事你們必須做因為不取悅神的話,就會產生可怕的後果。
命運是朝獲得神明歡心的人微笑的。原來,必須滿足的物件是神明,然後,神明會做出審判。
各種形式的犧牲和祭典環繞著這個信念滋長,全都是設計來安撫那難以相處的神明。
每個新的地球災變、每次冰風暴、每次暴風雨、每個旱災或饑荒或個人的不幸都被視為是某個神明沒被滿足的證據——或者有時候,是神祗們一直在彼此爭戰。
包括一些宗教領袖在內,很多人都宣稱,人生的不幸是神對人類個人或集體惡行的懲罰。
大多數的人仍然認為,神的確有設定「必備資格」,那是他們為了在人間和天堂有資格得到福報所必須去滿足的。他們仍然覺得是有一個「審判」系統在決定,誰滿足了「必備資格」,而誰又沒有。
教誨宣告,這是由於每個人一生下來就不完美(有些宗教稱這為「原罪」),甚至在他們開始生命之前,靈魂就已沾染了污點。
大多數人都同意「在神的眼睛裡,人類是不完美的。」的說法,而他們必須做些什麼如稱為淨化、救贖、開悟等,不論什麼——以達到完美。
人類一生都在要求那些他們自己稱為不完美的人類完美:
父母希望他們不完美的孩子完美,而孩子要求他們不完美的父母完美。
公民們要求他們不完美的政府完美,而政府要求他們不完美的公民們完美。
教會要求它們不完美的信眾完美,而信眾要求他們不完美的教會完美。
鄰居要求他們不完美的鄰居完美,種族要求別的種族,國家要求別的國家。
7.定罪的幻覺
定罪的幻覺:那處罰是你永不得超生。
人是要被審判,以決定他是否應得到滿足了「必備資格」的報償。所以死亡必然是其後果。這是沒有滿足「必備資格」的懲罰。
關於你們完美的世界最完美的事是,你們永遠不會死。死亡是不存在的。然而,隨著你們對完美的體驗之結束,你們接受了第四個幻覺的事實:「不足」的存在。沒有足夠的,甚至沒有足夠的生命。
當亞當和夏娃沒有滿足「必備資格」時,神將他們逐出了樂園。這創造了「分離」,「分離」創造了「不足」,「不足」創造了「必備資格」。
所以,「不足」才是神的懲罰的結果。其懲罰是分離,而「不足」是其結果。死亡是生命之不足——所以,引申為,死亡即是那懲罰。
死亡並不存在。要說死亡存在,就是說你們自己不存在,因為你們即生命本身。
要說死亡存在,就是說神不存在,因為神就是一切萬有(那正是神本是的東西),而如果所有的東西形成一個統一的整體(事實本就是如此),那麼,如果一樣東西死亡,所有的東西就都死亡——那也就意味著,神也死亡。如果一樣東西死亡,神也是死亡。
如果你的生活是經常的喜悅和完全的至福經驗,那麼你是真的懂了。但這並不表示,你的人生沒有能引起痛苦、受罪和失望的情況。它是指縱使有那些情況,但你仍活在喜悅中。你的經驗與那些情況毫不相干。
你對生命有無條件的愛時,你就能愛生命如它此時此刻顯現的樣子。而這只有當你「看見完美時」才有可能。
我告訴你,每件事和每個人都是完美的。當你能看見這一點,你就是已朝大師級走了第一步。
在每個剎那,你都在重新創造你自己。你有意識或無意識地這樣做:對於正在發生的事有覺知或毫不覺知。
你並不需要面對你先前稱為「死亡」的片刻,才能體驗更多生命。任何時候隨你高興,你都能在一百種不同的時刻,以一百種不同方式體驗更多的生命——不論在你出生的剎那、在你死亡的剎那,或在其間的任何一刻。
要產生更多生命的方法就是體驗更多的死亡。別讓死亡成為一生只此一遭的事!體驗你人生的每個瞬間為一次死亡,因為,事實上它就是如此,當你重新定義死亡為一個經驗的結束和另一個經驗的開始時。
當你這樣做時,每個瞬間你都能為剛剛過去、剛剛才死亡的東西,舉行一個小小的葬禮。隨後,你就能轉過身來,創造未來,明白是有一個未來的,是有更多生命的。
當你明白了這一點,不足的想法便粉碎了,而你就能以一種新方式,帶著新的瞭解和更深的感激、帶著更大的覺知和更大的意識,開始好好地利用當下的每個黃金片刻。
當你明白有足夠時,你就會停止與別人競爭。你不會再為愛、金錢、性或權力,或你覺得不夠分配的任何東西競爭。
競爭結束了。
這改變了每件事。現在你不再與別人競爭,以得到你所要的,反之,你開始佈施你所想要的。不再爭取更多愛,反之,你開始佈施更多愛。不再拚命努力想成功,反之,你開始更確定每個人都是成功的。不再抓權,反之,你開始賦權予人。
不再追求親愛、注意、性的滿足和情感上的安全,反之,你發現自己是其源頭。的確,你所曾想要的每樣東西,現在你都在供給別人。最奇妙的是,你給出什麼,你便收到什麼。你突然有了更多你佈施出去的任何東西。
8.有條件的幻覺
有條件的幻覺:愛、生命、神是有條件的。
一個條件依賴另一個條件。你們有些人會稱這為「因果」。
然而,「第一因」又怎麼說呢?那是你們全都未能回答的問題。
誰創造出那造物主的?如果你們想出一個因與果的宇宙,很好——但是誰生出了第一因的?在宇宙裡沒有條件。「如是」就是「如是」,並沒有它不存在的條件。
「如是」不可能不是。在任何條件下,它都不可能不是。這就是生命是永恆的原因。因為生命就是如是,而如是永不可能不是。
生命永遠會是,就是,將是,永生永世。
神也是一樣,因為神就是生命之所是。
愛也是一樣,因為愛就是神之所是。
所以,愛不知有條件。愛單純就是。
愛不可能不「是」,而在任何條件下,都不可能令它消失。
愛的精髓是自由。任何一個說他們愛你、他們在照應你的人,都會給你自由。
在以上的句子裡,你可以用「生命」或「神」來代換「愛」這個字,同樣都是真的。
你們的文明選擇了在一個非常高的層面經驗第八個幻覺。結果是,你們的文明本身面臨了滅絕的威脅。
但你們並沒有受到滅絕的威脅。你們不可能。因為你們即生命本身。
宗教不僅能解釋那些「必備資格」,並且還能解釋如果一個人沒有滿足「必備資格」,那他怎麼樣才能重獲神的愛。因此,寬恕和救贖的觀念才誕生出來。它們是愛的條件。神說:「我愛你,如果……」。這即那些「如果」。
你們一直在宣稱,你們並沒有假造任何東西。你們說,你們回到神身邊的條件是我制定的。如果有好幾百種不同的宗教,指向好幾千種不同的條件,那並非由於我給過混雜不清的訊息,而只是由於人類沒弄對。
9.優越的幻覺
優越的幻覺:由於瞭解並且合乎那些條件,使你優於其他人。
人們結論說,如果有條件存在,那麼要享受與創造一個人渴望的人生及來生,他就必須知道那些條件。而那些知道條件的人比不知道的人要過得好。
故此,優越的想法便誕生了。優越有許多用處。其中最主要的一個是,提供了能去做「不論什麼,只要保證能得到足夠的每樣東西——包括神的愛——的事」的不可爭辨之藉口。知道條件可以賦予一個人權利去忽視他人、去叫人皈依,或乾脆消滅那些不知道條件的人,或者同意別人去這樣做。
在你們的經驗裡,「擁有」被加在「做」上面了。
當你有足夠的頭腦,你就能做所謂的「得到好分數」「以全班第一名畢業」及「找到一份好工作」等事。然後,你就能「是」所謂的成功的人。
當你有足夠的金錢,你就能做所謂的「買一幢很棒的房子」的事,而你就能「是」所謂的「無憂無慮」的人。
當你有足夠的時間,你就能做所謂「度假」的事,而你就能「是」所謂的「精力充沛」「複生」和「輕鬆」的人。
當你有足夠的權力,你就能做所謂的「決定自己命運」的事,而你就能「是」所謂的「自由」的人。
當你有足夠的信心,你就能做所謂的「找到神」的事,而你就能「是」所謂的「得救」的人。
這是你們建立你們世界的方法。當某個人有了對的東西,他們就能做對的事——就容許他們做他們一直想要成為的人。
而問題就出在,除非人們擁有了你們說他們必需有的東西,否則他們並不能輕易地「做」所有他們必須「做」的事。
一個人獲得(或被認為獲得)了越多有關這些條件的知識,他就被認為越優越。而正如前面已說過的,這優越感也給了人們權威(或鼓勵人們給自己權威)去做任何他們覺得為了保證自己有更多「生命」與更多「神」——兩者都不夠分配——而必須做的事。
這星球不止有一個你,所以東西不夠分配。食物不夠、金錢不夠、愛不夠、神不夠。
你們必須為之競爭。
而如果你要與人競爭,你就必須有些辦法去猜測出誰會贏。
優越性便是你的答案。
優越的人贏——而優越是建立在某些條件上的。
並沒有較優越這一回事。
是你們將它造出來的。
你們所定義的優越,是建立在你們的偏愛、你們的慾望和你們的理解上的(老實說,那是非常狹隘的)。
然而,你們有些人卻宣稱這是神的議程。是神稱你們為「選民」,是「唯一正信」或「解脫的唯一道途」。
所有的這些,都回溯到了第一個幻覺:需要的存在。
當我們全是一體時,不可能有優越這回事。沒有東西可能比它自己更優越。
所有的東西全是一個東西,此外無它。「我們都是一體的。」不止是美麗的口號,也是對「終極實相」的本質之精確描述。當你明白了這一點,你就能開始以一種新方式體驗生命——並且以此互相對待。你將以不同的眼光看所有事物的關係。你會注意到在一個高得多的層面的相連性。你的覺知擴展了。你的洞察力變得非常深邃。你會看進去,很實在地。
你增強的深人凝視生命的能力,使得你略過了幻覺而認清——「再次的知道」、再認知——你的實相。就是藉由這個過程,你記起你「真正是誰」。
10.無知的幻覺
無知的幻覺:你不知道這些都是幻覺。
當每個幻覺堆疊在上一個幻覺上,「人生」就變得越來越難解了。人們發出越來越多無從回答的問題。
「我們不知道」變成了「我們並不一定該知道」,再變成「你不一定需要知道」,最後變成「你所不知的不會傷害你」。
這給了宗教和政府權威,去說他們選擇要說的,做他們高興做的,且不需對任何人交待。
實際上,「我們並不一定該知道」變成了一種宗教教義。這教義宣告說,宇宙的某些秘密是神不要我們知道的,甚至去探詢這種事也是一種褻瀆。這教義很快地由宗教傳佈到政治、到政府。
以下不是真的:
你無法知道神,甚至詢問「神」的事,也是個對「神」的冒犯。
那不是真的。
神要你給我一些東西,而如果你無法給「神」,你就回不了家,無法與神合而為一。
你和神是分離的,並且你們也彼此分離。
沒有足夠的分配,因此你們必須為每樣東西彼此競爭,包括與神競爭。
如果在這競爭中,你不做神所要求的事,你就會被罰,而那處罰是受永遠的苦刑。
神對你的愛是有條件的,如果你知道且滿足了神的條件,並贏得為生命競爭所需的所有條件,那麼你就是優秀的。
你不會知道這些說法不是真的,並且你永遠無法知道,因為它遠超過你能瞭解的程度。
以下才是真的:
神什麼都不需要。
神不會失敗,你們也一樣。
任何東西都沒有和任何東西分離。
一切都很足夠。
沒有什麼你一定必須做的事。
你永遠不會受審判。
你永遠不會被定罪。
愛不知有條件。
任何一樣東西無法比它自己更優越。
你已經知道了所有這一切。
二、利用幻覺
幻覺存在的理由是要重新創造你自己。
幻覺存在的理由是要提供一個局部化的脈絡場。讓你在其中可以以你對「你是誰」所曾有過的最偉大憧憬下的一個最恢宏版本,重新創造你自己。
宇宙本身就是一個脈絡場。在其定義及其目的兩方面都是如此。它提供生命一個得以被實質的表達和經驗的地方。
你是那同一個脈絡場的一個局部化版本,你周遭的每個人和每件事也都一樣。換言之,都是局部化的神。
在這個局部化的脈絡外,你只知道自己是一切萬有,而一切萬有卻無法經驗自己為它本然的樣子,因為除它之外再也沒有別的東西。
當你不是的東西不在時,你是的東西便不是了。它無法被經驗。它無法被認識。當快不在時,「慢」也不在。當上不在時,「下」也不在。當此地不在時,彼處也不在。
那麼,當幻覺不在時,你也就既不在此,也不在彼,這可一點也不誇張。
所以,你們集體地製作了這些壯麗的幻覺。一個你們自己創造出的世界——沒錯,一個宇宙。這提供了你們一個脈絡場,而在其中你們得以決定和宣告、創造和表達、經驗和成就你們真正是誰。
生命是個創造的過程。生命不是個發現的過程,它是個創造的過程。
神每時每刻都在自我創造和自我經驗的過程裡。這也是你在這裡所在做的。而你正在利用你所不是的經驗,來讓你自己經驗你所真正是的。
但並沒有你不是的。你就是全部,你是每一樣東西。神是全部。神是每一樣東西。然而(神)如果想要知道你是的那部分,你就必須想像有些部分是你所不是的。這是多麼了不起的想像,而這些也就是人生的那些幻覺。
因此,要利用那些幻覺,並為之感恩。你們的生命就是個魔法,而你們卻是那魔術師。
往大師之路的旅程就是:在你面對一個幻覺時,表現出你是誰的榮光。在這樣的情境下,承認幻覺似乎看起來非常的真實是很重要的。
利用幻覺的過程?利用幻覺的過程:
視幻覺為幻覺。
決定它們的意義是什麼。
重新創造一個新的你自己。
高度演化的生物仍然覺知那些幻覺,他們從沒有終結它們(記住,就像你所知道的,終結它們就是終結生命本身),他們把幻覺當成他們過去的一部分來經驗,而不是他們現在的一個部分。他們鼓勵彼此永遠記得幻覺,但卻再也不要當它們是此時此地的現實那樣去活在它們中。
然而,不論你是在現在經驗它們,或當作是過去來的提醒,重要的是視它們為它們所是的——即幻覺。然後你才能照著你的意願去利用它們。
如果你的意願是去經驗你的一個特定面向,幻覺就是你的工具。每個幻覺都可用來經驗「你是誰「的許多面向,你也可以組合幻覺以去經驗多重的面向——或以多重的方式去經驗一個單獨的面向。
舉例來說,第一個與第四個幻覺——需要和不足——就也許可以合起來讓你經驗你真正存在的一個特定的細微差異——你可能稱為自信。如果沒有可以讓你對之感覺到自信的東西,你就無法感覺到自信。而籍由利用「需要「和」不足「的幻覺,可以使你先懷有「不夠」的觀念,進而克服它。籍由一再地這樣做,你會產生自信的經驗,確信你永遠都有充足的你所需要的東西。終極的實相會證實和確認這個經驗。
失敗和審判這第二和第六個幻覺,就可以為一個特定的效果或經驗而組合起來。你先自己想像你失敗了,然後你因之而審判你自己,或接受別人的審判。然後你就可以超越你的「失敗」,並對天空伸出拳頭,做出一個「我要讓你瞧瞧」的姿態,而贏得了最後勝利!
有相對的世界裡,除非在你不是的東西的空間裡,否則你是無法體驗的你是誰的。幻覺的目的正是要提供這樣的一個空間、一個脈絡,以讓你在其中體驗你自己的每個面向,並且有機會去選擇在任何既定的片刻,你隨之能想像到的你的最高面向。
1.需要的幻覺
第一個幻覺,需要的幻覺,可以用來經驗「你是誰」的巨大面向——你也可以概念化為:不需要任何東西的那個。
你的存在不需要任何東西,你不需要任何東西以永遠持續地存在。
而終極實相是:你以為你所需要的每樣東西,你都已經有了。它存在於你之內。這意思就是你從來不需要任何東西。
所以下一次當你認為自己必須有些什麼東西時,要問你自己:「為什麼我認為我需要它?」
如果你看得清楚,你會覺悟到,不論什麼你都不需要,你從來就不需要這些東西,而這些全都是你自己造出來的。
你的身體是你有的某樣東西,並不是你所是的某樣東西,它只是個奇妙的工具。然而,你不需要你目前的身體來繼續你創造的進行。
減輕你對失去你的身體、你的家庭,以及發現你自己在其中的環境時的恐懼,方法之一是透過「超脫」——這是大師們的做法。大師們在他們有「身體的生命是個幻覺」的證據之前,便學會了達到「超脫」。但對那些沒達到大師層面的人,則往往需要經驗到你們說的所謂死亡,才能提供這證據。
一旦你離開了你的身體(即一旦你「死了」),你將立刻覺悟到,這個存在狀態並非你聽到過的、令人可怖的經驗,而事實上,是個榮耀的奇蹟經驗。你也將明白,不論你最近的形象曾創造出什麼依戀,死亡都比緊縛在你肉體上要好上千萬倍。那時,要「超脫」便很容易了。
事實上,你們所有俗世的依戀,都可以在你們所謂的「死後生命」或任何來生裡再次經驗,所以,你會有你根本沒失去任何東西的體驗。然後漸漸地,當你覺察到永不終止的生命會給你繼續擴展和生長的偉大機會時,你就會將自己由依戀中釋放出來。
你無法沒有神為伴的逝世,但你會想像你是這樣。這是你所想像的地獄,對它的恐懼引起了你所曾有的每個其他恐懼。然而,你沒有什麼可害怕的東西,並且你也沒有一定必須的東西,因為你不但不可能沒有神相伴的逝世,你也不可能沒有神相伴的活著。
這是因為,神是你,而你是神,我們之間沒有分離。你無法沒有神的死去,因為你無法,永遠無法發現自己在一個「沒有神」的狀態裡。
我是神,而且神是一切萬有。即然你是一切萬有的一部分,神就是你之所是。你沒有哪一部分不是神。
而如果一切萬有永遠與你同在,那麼你就不需要任何東西——那就是你存在的真相。當你深深地瞭解了這點,你會以完全不同的方式住在你的身體內。你會變得無懼——而無懼產生了它自己的祝福,因為無懼創造了沒有任何可怕事物的情境。
相反的,恐懼的在場則會把你怕的吸引過來。恐懼是個強烈的情緒,而強烈的情緒(emotion)——在動的能量(energy in motion)——是具創造性的。這就是神為什麼會給人靈感說:「你什麼都不必怕,除了恐懼本身。」
無懼地生活的方法是明白在人生中每個結局都是完美的,包括你最怕的結局——死亡。
當你知道每件事的結果都是完美的,並沒有任何可怕的事,你就會以全然不同的方式去看你曾經定義為可怕的情況。
只要你一旦認為幻覺是真實的的時候,那你就是將謹慎(一個對幻覺非常蓄意的利用)變成了恐懼,而開始執著。這時愛將變成佔有,而佔有變成了執迷。而你也落入了依戀的陷阱,變得失落在幻覺中了。
如果你不向內心走,你便一無所有。
在你自己之外你是找不到那個自己的。你在尋找的東西,只能在你自己之內找到。只有在內,你才能找到「我為什麼認為我需要這外在的人、地或物?」這問題的答案。只有在內,你才記得你並不需要。
你利用第一個幻覺來體驗自己是一個什麼都不需要的神聖存在,因為每個需要都永遠得到滿足。當你覺悟到這個真理,你將在你日復一日的現實裡越來越經驗到它。而你會絲毫不差地變成了你所知道的你之所是。
你永遠要記得:你變成了你所知道的你之所是。
2.失敗的幻覺
第二個幻覺,失敗的幻覺,可被用來經驗你在任何事上都無法失敗這件事上。
你做的任何事都不會是個失敗,而只是過程的一部分,你必須經過這過程來成就你想成就的、來經驗你想經驗的。
在沒有你之所不是時,你無法經驗你之所是。所以,要明白,當你經驗到你之所不是時,它並非一個失敗經驗,而是去經驗你之所是的一個方法。
所以,當你所謂的「失敗」來拜訪你時,懷著愛去擁抱它,別去譴責它,或判它的錯。因為你所抗拒的就會持續,而你注視的則會消失。
也就是說,它會不再是它幻覺的形式。你會看見她它真正的模樣,正如你看見你自己為你真正是誰。
籍由利用失敗的幻覺去注意對人生所學會或記起的,並促使你去應用你所獲得的智慧,這時幻覺變成了一個讓你注意到你永遠都是成功的的一個工具。
簡單地說,要踏出失敗幻覺的方法就是很簡單地把它看成是你成功的一部分。所有通向你的成功、產生出你的成功的事,都是你經驗你的成功的過程之一部分。
真正的科學家完全瞭解,一個「失敗的」實驗根本不是 「失敗」,而是指向了成功之路。
那些以你所想要的方式去解決的事,並不是成功的定義,而那些「沒有按你想要的方式解決」的事,也並非就是失敗。真的,如果你活得夠久,有些時候是你不得不承認反過來才是真的。
很多你們稱為的失敗,實際上是仍在繼續(successive釋註:與成功success很相似)的經驗。而你們稱為 「在繼續」 的任何經驗,又怎麼就是一個失敗呢?
然而,為了經驗成功的狂喜,失敗的幻覺是必要的。如果你每件事都 「成功」(succeed),那麼你就無法體驗到繼起任何事。你只會感覺到你在做你所做的事,但你不會知道它是成功的,也無法經驗你是誰的不可思議和光榮,因為不會有你可在其中注意到那事的脈絡場。
如果你每次傳球都 「觸地得分」,那你很快就會失去興奮感。它會變得毫無意義。
事實上,並沒有所謂的失敗這回事。只有成功,以它的許多面向在顯現。
感激你人生中的所有 「失敗」,而驚訝於自己竟花了這麼久才認識到你所被贈與的財寶。
你終於會瞭解,真的 「神什麼都沒帶給你們,只帶給你們天使」,以及 「神什麼都沒給你們,只給你們奇蹟」。
而在這瞭解的瞬間,你將明白你從沒有未能成功過。
你永遠要記得:你從沒有未能成功過。
3.分離的幻覺
第三個幻覺,分離的幻覺,可用來體驗你與萬物的合一。如果你與某樣東西合一很久,在某個點上,你根本就不會再去注意到還有一個 「你」。「你」 是個分別的存在體的觀念將逐漸消失。
無休無止地體驗合一時,其美妙就消失了:因為當分離缺席時,合一就什麼都不是了。它不再是狂喜的體驗,而是空虛。當永遠沒有任何的分離時,一就是零。
所有的人生都是體驗合一與分離、分離與合一的一個過程。
人生是個迴圈,其中的每樣事物也都一樣。這迴圈不斷地來回一起,分開,一起,分開。
即使當一個東西是分開的時,它也永遠是一起的,因為它無法真的分開,而只是變得更大了。所以,即使當一個東西看起來是分開的(apart)時,其實它仍是一個部分(apart),也即是意謂著它根本沒有分開。
你們整個的宇宙一度曾統合超過了你們所能理解的,壓緊成一個點,比在這句子結尾的句點還要無限小。而後它爆炸了,但它並沒有真的分開,只是變得更大了一些。
神無法分割他自己。我們可以看起來像是分開的,但我們全都只不過變成了一部分。當我們重組(re-membet,也有憶起之意)時,我們會再度經驗到我們與生俱來的統一。
當你看到你世界裡的東西——自然的一部分,生命的其他面向——看起來是與你分開的時候,就只要深深地注視它們。看入它們。久久的一段時間,你就會捉到它們的本體。
那時,你就會遇到你,正等在那裡。
在那瞬間,你會明白與所有東西的統合。當你的一體感增加時,苦與悲將自你的人生消失,因為苦是對分離的一種反應,而悲是其真實性的一個宣告。
然而,這是個虛假的真實。它只是看起來像是真的東西。然而它終究不是真實的。與任何人或任何東西真正的分離根本是不可能的。那只是個幻覺。是個奇妙的幻覺,因為它讓你得以經驗合一的狂喜,但無論如何,它仍是個幻覺。
你永遠要記得:當你的一體感增加時,痛苦與失望就會自你的人生消失。
4.不足的幻覺
第四個幻覺,「不足的幻覺」,可用來經驗你們的豐足。
要讓你知道什麼都有是什麼意思的唯一方法,就是在某一刻讓你不是什麼都有,所以,不足的幻覺產生了。
你的不足本意是一個祝福,希望經由它,你可以知道且經驗你真實與完全的豐足。但縱然如此,你還是必須踏出那幻覺——視那幻覺為一個幻覺,並離開它——才能有這樣的經驗。
以下是你如何能踏出這不足的幻覺的方法:
就是不論何時,當你在你自己之外看見不足時,去填滿那你看見的不足。因為那正是幻覺存在的地方:在你自己之外。所以,如果你在自己之外看見不足時,就去填滿那不足。
如果你看見有人饑餓,喂飽他們。如果你看見有人需要衣服,給他們衣穿。如果你看見有人需要庇護所,給他們庇護所。你將因此而經驗到,你一點也不會不足。
不論你擁有的東西多麼少,你永遠能找到比你還少的人。去找到那個人,並從你的豐足中給與他們。
別尋求成為任何東西的收受者,要成為其源頭。你希望擁有的東西,讓別人擁有。你想去經驗的東西,讓別人去經驗。在如果做時,你會因而記起你一直都是擁有這些東西的。
這就是為什麼說「已所欲,施於人」的理由。
你永遠要記得:你所給與的,你就變成了它。
5.必備資格的幻覺
第五個幻覺,「必備資格的幻覺」,可用來體驗要認識和經驗「你真正是誰」,你並不需要做任何事(戒、忍、苦修、消因果業報、放生、…)。
只有籍由去做那些你以為你必須做以使人生順遂的事,你才能完全瞭解它們都是不必要的。
在你人生的終點,你會知道,你所做過的一切都不算什麼——只有當你在做它時你是誰才最重要。
那時你是快樂的嗎?你是仁慈的嗎?你是親切的嗎?你對別人是關心,同情和體諒的嗎?你是慷慨及與人分享的嗎?最要緊的,你有愛心嗎?
與你的靈魂有關的是你是什麼,而非你做過什麼。你也會明白,到最後,你的靈魂就是「你是誰」。
這個人是快樂的,然後他就做快樂的人做的事(不是因為做善事我才會快樂,而是因為我快樂,所以做善事;不是因為要上天堂,才去做善事)。
這人是負責任的,然後這個人就去做負責任的人做的事。
這人是慈藹的,然後這個人就做慈藹的人做的事。
一個人並不是去做負責任的事就可以是負責任的人。一個人並不是去做了慈藹的事就是慈藹的人。這只會導致憎恨(「一定要在我做了所有的這些之後!」),因為它假定了所有的「做」都會得到報酬。
而那正是你們所認為的天堂的目的。
天堂被提供出來做為當你們在地球上時所做過的一切事——以及沒做你們「不該做」的事——的報酬。所以,你們認為必然也有一個地方是給沒做好事,或做了他們不該做的事的人。而你們稱這地方為地獄。
現在,神就是要來告訴你們這事:並沒有地獄這樣一個地方。地獄是一個存在的狀態。它是與神分離的經驗,你與你自己本身分離,而無法再結合的一個想像。地獄是永遠在試圖找到你自己。
你們所謂的天堂,也是個存在的狀態。它是「一體」的經驗,是與一切萬有再結合的狂喜。它是認識到真正的自己。
到天堂是沒有任何必備的資格的。
因為天堂並不是你去的地方。那是你永遠在其內的一個地方。
然而,你可能在天堂裡(與一切合一)卻不知道。真的,你們大多數人都是如此。
去對別人做和為別人做那些你只會對自己做和為自己做的事,變成了你的自然意願。而你不會對別人做你不想別人對你做的事。當你是「一體」時,你就瞭解(relizing)——即使之成真(making)——並沒有「別人」的想法。
利用「必備資格的幻覺」去注意到不可能有真正必要的東西。如果你除了「不需必備」的自由之外,什麼都沒有,你是無法知道並經驗「不需必備」的自由的。
在創造了「這種要求必須存在以便獲得神的愛」的這個幻覺之後,你們現在開始經驗「知道這些全都是不必要的」的無法描述之喜悅。
你永遠要記得:真愛什麼都不要求。
6.審判的幻覺
第六個幻覺,審判的幻覺,可用來經驗一個「不審判」的你及一個不審判的神之奇妙。
你們選擇以創造出審判的經驗,以便體驗有一位「不審判」的神的奇妙,並以之瞭解在神的世界裡是絕不可能有審判的。
在神的眼中,沒有一個人是有罪的,而且每一個人永遠都是無辜的。
罪疚和恐懼是人唯一的敵人。
神永遠不會審判你,永遠不會。因為即使你做過了一些什麼,神對它的觀察也只會是一個單純的看見它是怎樣。神不會對你是誰做出任何結論。事實上,關於你是誰是不可能得出什麼結論的,因為你從沒完結你對你自己的創造。你是個在進行中的傷口你還沒結束創造自己——而你永遠都不會結束。
你永遠不是你上一刻的你,而我也從來不會那樣看你,倒不如說是以你現在所選擇要是的樣子來看你。
你是持續不斷地在無窮盡的可能性場域中創造你自己。你經常在以你對你是誰所曾抱持的最偉大憧憬下的最恢宏版本來重新創造新的自己。你在每個瞬間再生。每一個人都一樣。
在你瞭解了這點的那一剎那,你就會明白,審判自己或審判別人都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你所想審判的那個已不存在,即使當你正在批判它時。縱使當你在等到了你自己的結論時,它也已到達了終點。
你永遠要記得:自我創造永不終止。
7.定罪的幻覺
第七個幻覺,定罪的幻覺,可用來經驗你是值得受到讚美的這個事實。
這是個你無法揣摩的事,因為你是如此深的沉溺在定罪的幻覺裡。不過,如果你每時每刻都活在讚美的心內,你也是無法經驗到它的。讚美對你會毫無意義。你不會明白它是什麼。
當讚美是所有的一切時,讚美的榮耀就不見了。
定罪的幻覺也即宣告說,你和神是可能受傷害的。
執行報復或處罰任何人都不是神的功能,教宗在其召見中說得很清楚。
不過,有一位懲罰的神的觀念曾是個很有用的幻覺。它會、創造出一個脈絡,讓你在其中能體驗各式各樣的事的許多存在面向。
舉例來說,恐懼,或者寬恕、慈悲,還有憐憫。
在最深的層面,一個被定罪的人可能更瞭解憐憫的表達。定人以罪的人或給與寬免的人也一樣。
寬恕實際上容許你治癒任何你想像曾加諸你的心理上、情緒上、靈性上,有時候甚至身體上的創傷。寬恕是個了不起的治癒者。你真的能借寬恕之道到達健康。你能借寬恕之道到達快樂。
地獄是與神分離的經驗。然而,任何不希望經驗永遠分離的人,並不需要經驗它。光是與神團圓的慾望就產生了它。
從來都不必要寬恕,既然神本身是「一切萬有」,神就永遠無法犯真正的罪或被別人觸犯。
永遠捨棄你對一位譴責的神的想法,因為你會明白,愛永遠不譴責。然後你也不會譴責任何人、任何事。照神的訓論:勿判斷,也勿定罪。
你永遠要記得:勿判斷,也勿定罪。
8.有條件的幻覺
第八個幻覺,有條件的幻覺,可用以體驗你自己那個無條件存在的面向——而就因為這個理由,你能無條件的去愛。
你是一個無條件的存在,然而,由於沒有一個條件不是無條件的(there is no condition),所以,你無法知道你是個無條件的存在。
一點都沒錯,這是真的。你什麼都不能做。你只能「在」。然而,單純的「在」無法滿足你。為了這個理由,所以你們創造了有條件的幻覺。這是你的一部分——生命的一部分,神的一部分——為了要在,得依賴另一部分的想法。
這是你們「分離的幻覺」的延伸。那個幻覺則出自「需要的幻覺」——第一個幻覺。事實上,只有一個幻覺,所有其他的幻覺都是這個幻覺的放大,像一個吹起來的氣球。
你們所謂的相對論便是自「有條件的幻覺」創造出來的。舉例來說,熱或冷,其實並非相反,卻是在不同條件下的同一個東西。
每樣東西都是同一個東西。只有一種能量。那就是你們所謂「生命」的能量。
舉例來說,在某些條件下,上即下,而下即上。你們的太空人就知道,在外太空「上」與「下」的定義消失了。由於條件改變,真理改變了。
改變的條件千百萬改變的真理。
真理只不過是表示「現在是怎麼樣」的一個字眼。然而,現在是怎麼樣永遠在變,所以,真理永遠在變。
你們的世界是這樣顯示給你們的。你們的人生是這樣展示給你們的。
事實上,人生的過程就是變。減縮到一個字,生命即變。
神即生命。所以,神即變。
一言以蔽之,神即變。
神是個過程。不是個存在體,而個過程。
那過程被稱為變。
神是那在演化的能量……「或那在變為的」。
為了讓你經驗無條件(亦即,為了讓你認識神),所以條件必須好像是存在的,你就會祝福你人生的條件以及你所曾經驗過的每個條件。
你也許曾說過:「我並非我的狀況(條件),我並非我的殘疾,我並非我的工作,我並非我的財富或缺乏財富,我不是這個,這並非我是誰。」
做這種宣告的人,在他們的人生中製造了不凡的經驗、不凡的結果。他們因此用「有條件的幻覺」去重新創造新的自己,以他們對他們是誰所曾抱持的最偉大憧憬下一個最恢宏的版本。
當你祝福你人生的條件,你就改變了它們。因為你稱它們為不像它們所顯示的東西,正如你稱自己為不像你所顯示的東西。
就是在這一點,你開始有意識地創造,而非只是注意到你生的條件和境遇。因為你將明白,你一向都是——且永遠會是——每個條件的感知者和定義者。
別人所視為的貧窮,你也許視為豐足。
別人所視為的失敗,你也許定義為勝利(正如當你決定每個失敗就是個成功時,你所會做的)。
故此,你會經驗你自己為每個條件(狀況)的創造者——它的「想像者」,如果你願意(但只在它是你的意願時),既然真的條件並不存在。
在那一刻,你會停止怪罪你人生中的任何一個人、地或事,不會再要它為你所經驗的人生負責。你全部的經驗——過去、現在與未來的——都會改變 。
你會明白,你從來沒被真的犧牲過,而你的所知會帶給你成長。總有一天,你會了悟並沒有受害者。
你永遠要記得:並沒有受害者。
9.優越的幻覺
第九個幻覺,優越的幻覺,可用來經驗沒有一樣東西要比任何其他的東西優越。
而同樣的,低劣只是個虛構。所有的東西都是平等的。
然而,如果只有平等存在時,你是無法知道所有的東西都是平等的。
如果每樣東西都平等,那麼,就沒有東西是平等——因為當只有一樣東西,而它完全與自己平等,則「平等性「這想法本身就是無法經驗的。
除非你想像自己是與神分開的,否則你無法將自己想像為神的一部分。
所以為了要經驗神,你必須想像你不是神。
你創造了優越的幻覺,以讓你能知道你是與每樣東西是平等的——亦即,你不比任何東西優越。
你與神,以及每樣東西的平等除非直到你能瞭解不平等,否則是「不可經驗的」。你創造了優越的幻覺,就是為了這理由。
當面對負面的條件和境況時,你可以召喚你的一個奇妙的部分,你們有的人稱此為勇氣。故此,當你活在所謂「在物質領域的生活」之更大幻覺裡時,優越的幻覺對你非常有用,因為它給你力量上升到負面境地況之上,而克服它們。
當你視這幻覺為幻覺時,你們將瞭解,你們沒有一個部分是優越於整體的,因為,你的每個部分就是整體。
然後你就不會再召喚勇氣,你知道你便是勇氣。你不會呼求神,你將知道你就是你會呼求的神的一個面向。
如果你希望避免人類的痛與苦的話,這優越的幻覺是個非常危險的幻覺。
當你經驗到與彼此的一體時,便避免了痛與苦。而優越的幻覺否認了這統一,創造了更大的分離。
優越是曾降臨在人類經驗上最具誘惑力的想法。當你想像自己是較優越的一方時,那種感覺是那麼的好。然而當別人宣稱比你優越時,感覺可能就很壞了。
優越的想法可以是個偉大的禮物。而的確,它能帶給你力量和勇氣,讓你視自己和經驗自己為比你的境況更大、比你的壓迫者更大、比你自己認為你是的更多。然而它也可以是陰險的。
甚至宗教——假定創造是為了讓你更接近神的一個人類機構——都太常用優越做為他們主要的工具。「我們的宗教比別的宗教優越。」許多機構都曾這麼宣稱。故此讓人類在到達神的路途上更為分離,而不是聯合他們。
宗教、邦與國、種族與性別、政黨與經濟體系,全都在利用它們假設的優越去吸引注意、尊敬、同意、附從、權力,或只是——會員。
有個方法可以突破這個迴圈。
就是視這幻覺為幻覺,並瞭解和明白我們全是一體。人類及所有的生命是個統一的場。它就是一整個東西。所以,沒有什麼比它優越的東西,也沒有什麼東西比你優越。
當你看到優越是個幻覺時,你們會明白,低劣也同樣是個幻覺。然後你們將感受到平等——與彼此及與神——的奇妙和力量。你們有關自己的想法會變得更大,而優越幻覺存在的理由將會實現。因為,你對你的想法越大,你的經驗就越大。
你永遠要記得:你對你的想法越大,你的經驗就越大。
10.無知的幻覺
第十個幻覺,「無知的幻覺」,曾製造了你們不明白任何這些幻覺的想法:前面所說的一切對你而言都是新的,你無法理解它。
「不知」是個奇妙的幻覺,並且很有用。它讓你再次知道,再次學到,再次憶起。
如果你什麼知道,並且知道你知道它,那麼你便不能知道任何事。
這幻覺讓你可以繼續活在相對的領域裡。然而,你不必繼續像你以前那樣生活在痛與苦中,傷害自己和別人,等待、等待、等待還未來到的更好的日子——或等待你在天堂的永恆報償。然而,你是能在地上享有天堂的。你能住在你的樂園裡。你從來沒被逐出。神永遠也不會對你那樣做。
不知導向知。全知道導向什麼都不知。
那就是無知的幻覺如此重要的理由。別的幻覺也是一樣。它們是你對你真正是誰的經驗之論。它們打開了由「相對領域」到「絕對領域」之門,到每樣東西之門。
踏出幻覺,卻不要遠離它。與它相處,卻不要活在它內。
你永遠要記得:你即那魔法。
當你利用無知的幻覺,不再實踐它,卻只是利用它,你承認你還有很多不知的(do not remember)——不記得的,然而那謙遜本身便將你提升,越過了謙遜,讓你瞭解更多,憶起更多,變得更覺知。
如果你陷入幻覺太深,你會忘記是你召來了你人生中的每一個人、地和事件。你會忘記他們在那兒是要創造你以一個特定方式認識你自己的完美情況和完美機會。
但不論在你眼前這一刻是以記憶形式或實質形式去利用幻覺,你每天都會用到它們。
然而,如果你不有意識地利用幻覺——如果你不知道你創造了它們,以及你為什麼這樣做——你可能就會想像自己是在你人生的「果」上,而非在其「因」上。
你可能以為人生是發生在你身上,而不是經由你發生。這是你可能尚未知道的事,知道了則可能改變每件事:
有關所有在你人生中發生的事,你都是在那問題的因上。
備註
「道」為宇宙運行的法則,即「自然律」;「道」的重點為「太極與無極合一」,即「天人合一」。
「新時代思想」以現代的語言與情境來重新詮釋「道」。
對我而言,「新時代思想」讓我從無法證實的束縛中脫逃遠離,獲得心靈的完全自由,包含受苦、上一世、下一世、天堂、地獄、時空、神、無助感、意外、疾病、未來、問未來、祈求、執著結果、對錯、痛苦、死亡等束縛。
「新時代思想」或許也可以幫助您獲得心靈的完全自由。
接觸「新時代思想」的重點,為對您是否有所「啟發」,因此對每一個與您想法不同的觀念,先不要急於判斷是對是錯,重要的是,思索「新時代思想」的每一個觀念對您而言是否「行得通」,而非對錯。不要把「新時代思想」當是絕對真理,不要管其權威,你才是自己最高的權威。
不要完全接受「新時代思想」向你提供的每一個建議、觀念、觀點,如果你不同意,就不同意。走向自己的內心,去看看你找到的「新時代思想」是否與你在心內找到的真理是和諧一致的。如果是的,要說:「新時代思想對我來說是合適的」,要說:「這是對我行得通的一種生活方式」,別對別人說:「這是比較好的生活方式」。
本文摘要取材自以下書籍,版權為原作者所有:
與神對話系列(作者:Neale Donald):
與神對話、與神對話II、與神對話III、與神合一、與神為友、新啟示錄、明日之神。
比神更快樂、與神對話問答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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