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生而平等 — 一個致命的誘惑

《西方文明的歷程》的第一部,第七章第四節《人人平等的陷井》

人人生而平等——一個致命的誘惑

此時我們應該會注意到一個問題,就是無論是人人皆可為祭司,還是上帝之下人人平等,都是以基督教語言來表達的,如果以世俗語言描述,剝離上帝後就是人人平等,人人平等當然比上帝之下人人平等更為悅耳動聽,更有海納百川、包容並蓄的氣勢,但也更容易使人陷入思想陷井中。第一個陷入其中的就是盧梭,盧梭誕生於路德逝世後的一百五十年,可是盧梭仍然這樣認為,“我們生而平等,可是無往不在枷鎖之中。”這枷鎖就是財富上的不平等,而這一切都是私有製造成的,由於一些人在技藝與天賦上優於別人,他們的財富就多於別人,於是不平等產生了。

他認為人類只有打破私有制回到最原初的自然人狀態,才能獲得真正的解放—-人人平等,自由自在幸福地生活,進入最自然、最理想的社會。歷史證明盧梭的思想對人類是場災難,因為人類永遠無法做到財富上的平等,而且人類的不平等難道真的只有財富上的?即使做到了財富上的平等,還有無數的不平等在等着我們,其實人類最難克服的是天賦、名望、權勢上的不平等,只要人類存在,無論什麼社會,天賦、名望、權勢的不平等都將存在,可以這麼說,它們將如影隨形,永遠伴隨人類存在。天賦的不平等是與生俱來的,天賦不平等必然帶來名望上的不平等,而名望上的不平等必然帶來影響力也就是權勢上的不平等,人類不平等將永遠存在,根本不可能消除,很難想象一個社會幾十億人可以在天賦、名望、權勢上完全平等,所以說任何一種絕對人人平等的設想都是一種妄想,要麼就是別有用心的蠱惑煽動。

我個人對盧梭關注不多,不清楚他是否了解路德,但是盧梭所有思想的來源—加爾文的日內瓦,卻是路德新教的直接產物,盧梭對平等如此關注應該也是受到路德新教思潮的影響。我想路德對德國施瓦士農民起義的態度盧梭應該是很清楚的,路德明確反對施瓦士農民起義,明確反對盲目追求財富上的平等,他認為人類還有比財富,天賦,名望,權勢更重要的事,就是通過信仰獲得救贖進入天堂,此時窮人甚至比富人還有更多的機會,他強調人人平等是信仰,宗教上的事,只有在信仰,宗教內才可能實現人人平等,他堅決反對通過暴力實現財富的平等,路德根本就沒有離開上帝人人平等的想法。盧梭自己也認為財富上不平等是由於天賦上的不平等造成的,即使財富上能夠一時平等,不平等的天賦仍在,不久之後不是同樣可以產生不平等,這是簡單的邏輯推理就可得出的結論。但是盧梭仍然認為財富是人類不平等的根源,財富平等後人類就可以進入理想社會,實在是不可思議。

而且盧梭所認為的最原初的自然人狀態,也是他想象中的理想社會實際上並不存在,當代人類學上的研究認為原始社會同樣存在不平等現象,只是輕重之別而已。在他之前的人類歷史上,平等只有在一個地方曾經出現過,就是他精神源泉,思想源頭的日內瓦,同樣很清楚的是,日內瓦是加爾文在基督新教的基礎上實踐上帝的塵世之城,以聖經的模式進行治理。可是盧梭為什麼不照搬或者發揚日內瓦的聖經模式,而是自以為是地鼓吹財富的平等,難道將社會基督新教化比財富平等還難嗎?如果確實想追求平等推廣基督新教化不是一件更容易,更輕車熟路的事?如此簡單的想法為什麼就沒人去思考,沒人去設想呢?我只能再次重複我的觀點,我非常懷疑盧梭這些世俗思想家內心深處在想什麼,他們可能揚名立世,萬古流芳的想法遠大於探索真理的精神,他們從不去認真了解基督教思想,去承認耶穌,聖經的合理思想,即使它們可以造福於全人類,即使這些思想遠比他們優秀、優越。

盧梭之後仍然有大量的思想家前赴後繼愚蠢地一次又一次踏入平等的陷井中,只有再次感嘆人類對名譽,虛榮的追求是何其的執着、頑固。法國大革命中,羅伯斯庇爾等人主導的人權宣言將上帝正式排除在外,人權宣言第一條就是,“人生來就是而且始終是自由的,在權利方面一律平等。社會差別只能建立在公益基礎之上。”權利宣言將上帝與平等剝離並給平等限定條件,第一次提出平等是權利方面的平等,當然給平等限定條件是應該的,人不可能無條件的平等。可是離開上帝之後,一個由完全自由的人組成的社會能夠保證每個人權利的平等嗎?我們只是看到這些人權宣言的起草者接連二三地一個個被送上斷頭台,連最基本的生命權都無法保障還奢談權利的平等,法國大革命只是一個天大的笑料。羅蘭夫人被送上斷頭台時哀嘆,“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我只能是無語,平等來自於上帝,是兄弟之愛的產物,可是你們卻將上帝,兄弟之愛排除,離開上帝,兄弟之愛,自由、平等也就失去約束必然帶來血腥與罪惡,所有一切只能說是咎由自取。

由此法國也陷入百年動蕩之中,歷經五個共和國,但法國人沒有反思。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依然是,“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理性和良心,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這裡雖然有了一絲悔意,卻仍然堅持不提上帝,兄弟之愛,而是以兄弟關係替代,可是沒有信仰基礎的空泛的兄弟關係怎麼可能替代信仰下的兄弟之愛?今天的法國繼續在遠離上帝的道路上狂奔,直至即將變為法蘭西斯坦國時,仍然沒有悔意,從來不去思考他們的自由、平等來自何處,只能感慨人類是如此的傲慢與無知。不只是法國人,美國人也接着往陷井裡踩,自羅斯福總統以政府管制渡過經濟危機後,美國也越來越離開上帝之手,越來越遠離上帝,不是通過教會而是通過政府之手強制執行平等,終於通過了平權法案,平權法案的原則是為少數群體製造機會,通過人為製造機會不平等來追求平等,這個邏輯可以讓許多真正思考的人頭暈腦脹,只能說人類是何等的劣根難除,頑劣不化。

很明顯現實中人生而是不平等的,人有高矮、胖瘦、大小之分,特別是天賦上的區別,不可能做到絕對的人人平等。所以當今社會對人人平等也只能這樣解釋,平等指的是權利,機會,人格上的平等。權利上的平等指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享有同樣的受教育權利,選舉權等政治權利上的平等。但即使在最平等的美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阻止不了同樣的案件,由於經濟原因聘用的律師能力不同而結果迥異的情形。受教育權利的平等也只能體現在每個人可以免費進入公立學校接受最基本的教育,誰也不能阻止富有家庭選擇條件更好的私立學校,教會學校。選舉權等政治權利的平等同樣無法阻止精英對政治的影響力,一個工會領袖,教會領導人的一聲號令可以影響無數的選票。而且一人一票選舉權的平等未必可以帶來想象中的美好社會,古希臘民主就是亡於多數暴政,一人一票也使歐洲陷於高福利泥潭不能自撥,一人一票在許多國家同樣無法阻止官商勾結,腐敗橫生,文明程度就那樣,無論怎樣選舉結果同樣可想而知。

平等的另一個內容就是機會平等,根據平權法案對機會平等的解釋就是給少數群體更多的機會,這是一個令人目瞪口呆的邏輯。即使這樣,平權法案實行了近五十年,未見黑人等少數群體的狀況改善多少,富人區依舊大多數是白人,大多數黑人依然生活在貧民窟,教會學校,私立大學依舊大多是白人,黑人只能擠在公立學校,社區大學,而且這種現象並沒有任何改善的跡象。平權法案實施這麼多年還形成一種逆向歧視現象,華人與大多數白人一樣深受其害,許多大學為了體現機會平等對黑人等少數群體都有招生指標,學校硬性規定必須有一定數量的黑人等少數群體,而華人一般家庭收入較高不在此列,他們與大多數白人一樣即使分數比黑人高很多也不一定能夠進入大學,這種對大多數人的逆向歧視引發諸多不滿,平權法案也飽受爭議。

除了體現所謂的平權外,這些被照顧進大學的黑人等少數群體只是學校的過客,一出校門就泯然於人海中,很少有什麼出色的表現,這種強制平等除了裝點門面外,對社會,對黑人根本起不到真正的促進。至於人格上的平等,更是虛無,人格本身就是抽象的概念,現實生活中人們只注重看得見的財富,地位,權力,人格看不見,摸不着,許多人甚至不知人格這個概念,不可能因為一個抽象的人格概念對你另眼相看,抽象出一個人格的概念,把平等建立在人格上,只能說是一種自欺欺人的行為。於是我們發現人人平等在現實生活中只是一個口號,實際上根本無法實現的,即使是權利上的人人平等。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形呢?人人平等來自於基督新教的上帝之下人人平等,是建立在對上帝信仰的基礎上,當人們試圖將上帝剝離而形成更抽象,更偉大的人人平等概念時,沒想到遇到這麼多困難,只能說明一點,離開上帝的人人平等是不存在的。因為首先你必須承認這個世界是千差萬別的,不可能是同一的,一模一樣的,這點無需過多的繁瑣論證,上帝就是這麼安排的,只有千差萬別的世界才是豐富多彩,否則多麼的單調乏味,所以你必須承認事物有先進與落後的區別。其次也是我們一直強調的,人性是貪婪墮落的,只有通過信仰才能夠拯救,才有內在動力去努力,去奮鬥,努力,奮鬥與信仰息息相關,信仰越強大越堅定,自然也就會更努力去奮鬥,成就自然也就越大,所以你必須尊重人性貪婪墮落這個事實,尊重拯救規律,尊重信仰,尊重努力。

如果不承認人性的貪婪墮落,不承認人在信仰上,努力上是有強弱之分,片面追求人人平等,強制讓不努力與努力的人同樣的機會,那麼這個世界絕對是不平等的,比之前的不平等更加不平等,因為它鼓勵人性的貪婪墮落。比如上面提到的通過拉低黑人招生分數線來強制平等,人為地製造機會平等,只能是鼓勵貪婪,墮落,鼓勵人性的惡,而實際生活中也確實如此,在平權法案的照顧下,黑人愈發地好吃懶做,愈發地不思進取。也就是說你要讓有信仰,努力的人有上進機會,但同樣也要讓沒有信仰,不努力的人有落後的機會,否則怎麼體現公平,平等。其實目前的反壟斷法原則很好地體現了這種真正的平等,處於優勢是地位的人只要不阻礙別人,壓制別人的發展,就不構成壟斷行為,隨便認定壟斷反而是壓制進步、先進,鼓勵懶惰、落後,遺憾的是這些反壟斷法原則目前只適用於認定壟斷行為,而沒有作為一種普世原則存在。

所有這些都證明了一點,只有在上帝之下才能夠做到人人平等。在人人平等的搖籃基督新教會內,每個人都承認人性是貪婪墮落的,只有通過對上帝的信仰,兄弟之愛才能夠拯救,人們發自內心認為天賦、名望、權勢、財富這些並不是生活的重心,生活的重心是獲得救贖進入天堂,而在這一點上,每個人是絕對平等的。於是在基督新教會內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真正平等的,發自內心的平等,大家以兄弟姐姐相稱,風雨同舟,守望相助。教會內大家對窮人,弱者,孤兒,鰥寡老人,對黑人等少數群體關愛有加,盡量幫助他們。同時大家發自內心的希望盡量在名望、權勢、財富上實現人人平等,對他們來說這是很自然的事,因為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救贖都可以人人平等,那麼這些生活的次要內容為什麼不能平等?但是這些名望、權勢、財富上的平等不是一件非得如此,必須去做的,強制的事,而是發自內心的,自願的事,我想這才是真實的情感,真正的生活。在清教徒的馬薩諸塞,人們捐建了大量的醫院,學校,孤兒院,養老院,這些都是自願的,心甘情願的,沒有任何強迫的跡象。

同樣在早期的馬薩諸塞,從未聽說過貴族學校,無論窮人富人都在教會學校接受教育,貴族學校反而是逐漸世俗化的過程中才出現的。也從來未聽說過法律面前不平等的現象,因為在上帝之下人人平等,不可能存在所謂的特權階層。說了這麼多於是就有人疑問,既然基督新教會這麼好,能夠實現真正的人人平等,發自內心的,自願的人人平等,為什麼不通過推廣基督新教來擴大社會的平等,而非要通過世俗政府來強制平等,捨本逐末,得到一些東施效顰的結果?難道推廣基督新教會比鼓勵人性惡的強制平等更不合理,難道傳播基督新教會比強制平等難度更大?難道我們不能追求美好的事物,幸福的生活?所有一切只能一個解釋,人類的狂妄自大,想離開上帝自己解決問題,我們也說過想取代上帝是人類的原罪,是被懲罰到塵世的原因,從這裡也可以看出,人類劣性難改,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至死也不承認離開上帝就沒有人人平等,一次次在世俗社會中尋找所謂的人人平等,即使頭破血流,遍體鱗傷,仍然痴心不改。

當平等不是發自內心而必須通過立法強制執行時,這種平等還是平等嗎?我個人以為這種平等已經是最大的不平等,強制執行而不是自願的,難道不就是強盜行為?人為製造機會平等,不就是削足適履,這些強制平等除了體現世人的愚蠢與荒唐外,還能得到什麼?這種弄虛做假的平等也能算是平等的話,人世間也就沒有任何公義可言。閱讀當代一些社會學家有關平等的著作,有時感到一陣陣毛骨悚然,這些著作充滿了以上帝自居為人類制定準則的狂妄與傲慢,有人設想更大幅度的機會平等,甚至結果的平等,有人研究如何二次分配財富使社會更加地平等。社會學家所有的討論都忽略一點,他們所有的設想都沒有經過當事人的同意,特別犧牲財富的富人的同意,也許他們認為剝奪少數人財產總是會得到大多數人的支持,無須太多關注被剝奪者的想法。基督教的新約已經誕生二千多年了,新約中隱含的平等思想更為濃烈,但是二千多年來教會從來沒有逼過捐,強制過平等,因為這與十誡中的不偷盜,不貪戀鄰居財產是不相容的。而當代社會學家卻堂而皇之地公開討論搶劫,偷盜不以為恥,只能說是當今社會的一種墮落與無恥。人類歷史上無數的事實證明,世俗社會是永遠不可能絕對平等的,即使再來一次社會大變革將所有社會財富攤平,給每個人平等的機會重新開始,沒過多久又產生新的分層,又分成三六九等,無非是新瓶裝舊酒而已,社會依舊是老樣子。

西方社會中已經存在的最能體現人人平等的地方就是基督新教會,最有可能實現人人平等的條件就是社會以基督新教為主要力量,這並不表示要否定其他宗教或事物的存在,因為這個世界不可能是同一的,一定是多姿多彩的。但是最好以基督新教作為社會的主要力量,它可以做到一種建立在信仰之上,上帝之下的,超越天賦、名望、權勢、財富的真正平等,一種自願地,發自內心地謀求所有人在名望、權勢、財富上的平等,可以使每一個從內心深處認為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有人可能會反駁說,即使整個西方社會都是基督新教徒,也同樣不可能做到絕對的人人平等,沒錯,人世間永遠沒有絕對意義上的人人平等,但是不同的社會在人人平等上總有優劣之別,基督新教社會應該是最接近人人平等的一個社會。如果不是在一個以基督新教為主要力量的社會裡談論人人平等,那麼至少應當在這樣的社會中談論,在那裡人們信奉古老的信條,富人應當仁慈,窮人應當忍讓。人人平等如果不是在這兩種社會裡進行,那麼很可能帶來巨大的人道主義災難,將西方文明拖入毀滅之中。再次強調一下,本書只討論西方文明,不涉及東方文明在內的其他文明。有時為了語氣的簡潔,用詞上使用人類的字眼,但表示的仍然是西方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