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佛教與基督教宇宙本體論的差別

   我說此問題是顫抖的,自己學植甚淺,作為基督徒對基督歷史與神學都知得很淺,對佛學就更加了。這是不可性的自知也。但為什麼又要為之?這幾天看到一些朋友喜歡把佛教與基督教作諸多比較,其零碎不真處,似乎比我還要成問題,所以想盡一點自己目前知道的、想到的,說出來以供各位朋友參考。我想先挑選兩個宗教在“宇宙論”方面的觀點說一說。首先申明,我理解的並不是標準答案,一個業餘讀者的水平,各位要提高警惕。
   佛教認為這個宇宙和人生的來由是“無明”的“業力”而成“色”,宇宙是色界的存在。原始的佛教把世界設為“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中有“六道”,它們各有報果,業力循環,這業力不可遏止,即使是佛也不可以,它無目的、“無明”的狀態這樣存在着。
   無明,同時也無因。世界沒有創造者,“因”沒有絕對第一,緣起性空,是虛妄相。《華嚴經.十地品》云:“三界虛亡,唯是一心作”,天界、地獄、餓鬼、梵天、當然還有人,都是不真實,無自我的。我說習慣上說的實有,是假有,物質的形態、性質、以及人關於物的認知、經驗、與物發生的關係,都與人心連在一起,密不可分,有分別心才有“如是之物”。
   但此“心”別有因緣,瑜珈學派有阿賴耶識一說,以為此識有派生性,一切法皆由阿賴耶識派生出來,《攝大乘論》有經偈云:“此界無始時,一切法依止;若有諸道有,及有得涅盤”,這裡的“此界”即指阿賴耶識,它本性使“一切法”(一切色界的存在與行為)作為“主體”而存在,這個“在”只不過是阿賴耶識的“現見”,隨業力所化,也隨業力消長。此識有種子之說加以延伸,其中有兩種“種子”非常要緊,一為“本有”,一為“始有”,“本有”是與生俱來,“始有”是後天熏染。種子還有多種,“共相種子”,使山川河流等於人這裡成就共識;“自相種子”,使人形成個性特徵,“雜染種子”,使人於世間喜歡世界之色相;“清凈種子”,使人具有出世間之可能。總之,在佛家看來,宇宙和人都無所謂有起與有止,“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中論 觀四諦品》),業力無窮,劫數難逃,劫後重生,又復一劫,無窮無盡,瑜加學派認為,這都是阿賴耶識的作用。
   佛家還有廣為人知的“十二因緣”說、“五陰”(一譯“五蘊”)“六根”說(一譯“六塵”)等,對人的認識能力和物質世界構成與人的主觀關係,作了許多深入揭示和詳盡解釋。 佛家極重視對“心”的闡述,“心所”“心法”說明宇宙萬物離不開人的心識心想,受、想、行,《宗鏡錄》云:“有心緣起,萬境縱然,無念憶持,纖塵不現。《楞伽經》云:‘不覺自心所現分劑。’不覺內識轉變,外現為色,但是自心所現”。萬物是不真的,是空性,所以僧肇就說:“萬馬飄鼓而不致,江河競注而不流”(《肇論》):你說它流,只是你觀察到感受到,你的六塵在作用,而不是江河在作用,流是你的“識”使之然,由於“識”,所以世界是差別的世界,萬物各有形相,但是世界的本性卻是不動的,不變的,皆為虛空。“起為世界,靜成空虛。虛空為同,世界為異。彼無異同,真有為法”(《楞嚴經》卷四)人的辦法就是人的,而非物的,所以江流之流與人之識是同一,這樣可以推致無窮,宇宙萬物,小如芥子,大如須彌,都是此等報果,一粒微塵藏盡“三千大千世界”,致小者亦致大者,這是佛教的共識,為佛教的基礎性學說。
   大乘還有“一念三觀”之說(見天台宗):以一切智觀空,道種智觀假,一切種智觀中。中觀是非空非有之觀,我的理解是,佛教大乘學說非不承認有物存在,而是說物的存在離不開人心的認識和感情,而人心是流轉不實的,所以這個物也是非有自性的,所謂“如霧又如電”是也。熊十力就說:
   “佛家哲學,以今哲學上術語言之,不妨說為心理主義。所謂心理主義,非謂心理學,乃謂其哲學從心理學出發故。今案其說,在宇宙論方面,則攝物歸心,所謂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是也。然心物互為緣生,剎那剎那,新新頓起,都不暫住,都無定實。”(見氏着《佛家名相通釋》,上海百科全書出版社,1987年)
   以上說了這麼多,總概說:佛教眼中的宇宙從無明混沌中來,來也是假的來,與人主觀認知分不開,萬物離開了人的認知之心、分別之心,就是虛無的,無知無狀不知所謂的狀態。神也是人之識產生的,是“三界唯心”的結果。 當然,佛教源流廣泛,流派極多,各宗派之間的說法也有不少不太一致處。最大差別是大乘與小乘之別,例如,在世界的性質上,小乘同意世界為實有,生命為實有,這與大生乘就不太一樣了。
   如何評價佛教的宇宙本體論,我在此不打算展開論述。簡單談幾點,佛教的宇宙論是自成體系的,它這套觀點基於佛教特殊的一套方法論和思維理路,得益於它一套獨特的語言系統。離開這套系統,佛教思想就成無根之說、無水之源了。總體來說,東方文化與思維,沒有古希臘,如亞里士多德式的“主客二分”而來的“實體”概念,無論印度和中國,關於世界的存在都是“大而化之”這樣領悟與談論的,所以,東方產生不了近代意義的科學有深刻的文化根源,沒有“主客二分”就不可能有追求客觀性的、數據與實驗結合起來的“物證”這一層,沒有這一層,就不可能有科學實證上的“真”之衡量標準。所以,東方文化關於宇宙存在的探索遠比西方要含糊,並始終停留在“語言”層面上,存在問題變得語言問題了。
   不過,這不等於說佛教是落後的,西方是先進的,不能這樣說。我只舉一個例子,上面談的心與物的關係,精密得很,而且佛教各家各派對“識”的闡發,總結出五花八門的豐富理論,如說一切有部對“心所”的論述就非常豐富和複雜精細,《俱舍論》就有“五位七十五法”之分,很精細。這些西方哲學在二十世紀之前,可謂望塵莫及,故佛家在晚近接觸到胡塞爾的現象學時,有不少學人表現得很興奮,因為這套理論與佛家的認識論頗多投合處。胡氏認為意識總是關於某物(在胡氏這時里,這個“物”包括人的內心心理的具體活動、包括信仰)的意識,意識不會自己是意識,物在意識總才是完整的某物,意識就是意向,一個意識的成立,即某物的被確認,要有“質料”“質性”“充盈”乃至“立義形式”等行為。所以,肯定某物及其性質,人的大腦已經做了無數工作。佛教的本體論已經比之早近兩千年已經有相當成熟的學說出來了。
   但,這套認識論雖然顯得極為迷人和精密,不過在我看來幷不可信。佛教對宇宙起源的解釋從現代科學的觀點幷不能說對(儘管科學從本質上拒絕基督教的創世說),因為熵與大爆炸理論說明宇宙確是人一個開始的。佛教幷沒有宣布自己的宇宙說具備“神”的權威,佛只是覺者,所以佛教的宇宙起源說沒有先驗的位格,由於這樣,與有始有終的現代科學相比,它的理論畢竟顯得鬆散,無有實處。其次,我認為,從佛教理路上說,既然萬物皆空,心是一切,連對空的認定也要空掉,那這種對宇宙的解釋,在自證其合理的同時也被它自己證為荒謬,完全的荒謬。既然佛法無邊,為什麼承認一個起源就不墮入假像?你說自己是“真”的尺度本身就是“真”的?佛教理論不可避免地陷入無止境的懷疑與虛無之中,這樣的人生不也是苦嗎?只要你還想這些問題,要宏揚佛教與別人討論這些問題,你的腦子中就有無休止的懷疑否定的“怪圈”在作動。這不也是一種“漏智”嗎?
   我這樣說或許偏於極端,但是按照佛教的理論必然會推致這個極端,就象禪宗、凈土宗和民間的佛教偶像崇拜的出現是大乘佛教發展的必然結果。從老百姓的角度看,他們不可能普遍去到這樣高的境界,認同包括親人在內都是虛空不實的,這對中國文化簡直是滅頂之災,而佛的慈悲為懷,又使老百姓心儀慕之,這樣把佛像偶像化就是必然的命運了:到底人性的“業力”是不可抗拒,這是一個反諷。
   佛法的寂滅說到底是佛教自身造成的結果,因為這套精密迷人的理論認知,對於生命的解脫畢竟要求過高,太複雜了,當它要把它簡化時,簡化的程度又同時造成了這種宗教旨取與目標上的“含混”:如何一心念佛號就能往生極樂,那歷代高僧的努力到底有多少代表性?浩如煙海的佛經到底有多少價值?這不是一個信仰問題,是一個實踐問題。
   當然,我不排除,由於我不是佛教徒,這樣的疑問大體是可笑和外行造成,對於修行的人來說,或者這根本就不是問題。呵呵,是的,在此,我要虛心地就教於各位高明好。
  
  
   而基督教和猶太教開宗明義擺明自己是一神教。《創世記》第一句話就是“起初神創造天地”,這句話沒有前提,沒有解釋,只是宣布,只是昭示,充滿上帝的權柄。上帝無須解釋我是怎樣來的,他就是一切理由的源頭,非曲直是宇宙的“支點”。這是啟示哲學,信仰由神啟開始,最終歸於神啟(〈啟示錄〉)。 由於是有神論,由於宇宙萬物和規則都是上帝創造和命定的,人首先必須諦聽,虛懷地接受神的教誨和要求,人必須無條件的接受上帝給定的條件。孩子問父親:“爸爸,你真是我爸爸嗎?你拿什麼作證明?”,在成年人看來這個問題的提出如果要父親認真地給出在人間法律上成立地答案的話,說明這對父子的關係已經變質了。父子兩方在融洽時是互證對方的身份和關係,不會產生疑問。神無需拿出一個所謂經得起科學驗證的證據來證明自己就是神,是我創造了宇宙和人,神這樣做就不是神了!如果神拿着這個“科學的證據”向人說:“信我吧,這就是證據,權威的,科學研究隨時可以證實我是神。”那麼,我反倒毛骨聳然起來,因為這個上帝顯得很穢瑣。《聖經》這種開宗明義,直接宣稱的做法反而是可信的,真實的。這是上帝的尊嚴和權柄,是應該這樣的:我就是我,自有永有,萬有都是我的,你是我創造出來的。人,你只能信,要麼信,要麼不信,在神這裡是無需多言。
   相反,魔鬼就很懂得用“證明的”“探索的”方法來證明自己的可信,且看〈創世紀〉那條蛇,它對夏娃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了的日子眼晴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魔鬼的邏輯是:凡事都要客觀的證明,離開上帝的命令和干預(即離開信仰)才叫客觀,客觀能證明一切,獲得客觀證明的才是真實的。你們犯下的罪不算是罪,因為你們要客觀地證明神到底是不是神,你們一旦這樣去證明,你們就獲得了神一樣的“法力”(幽默地說):知善惡,懂知識,這樣你們是不會死亡的,那你們還怕什麼。宇宙在你們這裡,才能證明“是”宇宙,神也免不了,他要在你們“吃”的行為中證明自己是神。呵呵,多好的客觀之法!
   我們不要忘記:所謂客觀,是相對於“人”而言不是相對於神而言。如康德說的“物自體”,物自體當然是在的,因為它在上帝那裡向人顯為“物”!
   承認物的客觀存在,是科學成為科學的靈魂性因素。所以,進一步推論,科學與基督教的世界觀並無本質的對立,除了在神的問題,科學無能為力之外,在宇宙存在的現象探索上,基督教可可做到全力支持自然科學,這也是為什麼時至今天仍然有不少科學家還是基督教徒的深層原因之一吧。
   不過,伊甸園之後,人類的理性慢慢開始張狂到把理性當是自我的信仰來定位了:近代人認為,自己有資格論證一切,包括上帝。 那麼,在上帝存在的問題上,上帝是不是不給證據人呢?我認為,當然是給的,但不是無“主觀”前提的所謂“科學證據”。神給的證據在人的心裡,人的存在,人自己證明自己是被創造的,自己證明着這宇宙有神!這就是人對絕對自由、絕對的善、對永恆的追求和嚮往!還有人在無限神奇的大自然前面的完全的折服、感嘆、讚美、自愧形穢、自感有限而悲哀的感情,都證明有一個永恆的神。保羅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然是眼不見,但籍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第1章)
   宇宙因了是神的創造,才是完美的,奧秘的,有規律的。離開人,宇宙照樣這樣存在,因為宇宙萬物不是人識知才有的“物”,它是“本來如此”的“物”!人只是為“物命名”,而不是指揮這個物該如何不該如何。人的能力非常有限,耶穌說,神叫一朵小花長得比所羅門最華貴的衣服還美,自然的美麗我們常感到所謂鬼斧神工,美麗得不可方物,無法用語言的形容描述。
   語言不能到處,往往就是最要緊的地方。就是人的能力到邊緣,深深感到自己的局限和渺少的地方。
   這與人之“識”畢竟是有明顯的區別的。此點佛教恰好混為一談了。所以我說佛教的宇宙本體論反不及基督教有說服力。《聖經》一開始第一句話就宣布神的存在和世界的性質,對人來說直是當頭棒,直截了當:我就是造物主,萬物為我見證,我無需用人的理論去說明我自己,其氣度讓人折服。只是如果不往宗教里尋找,而是與民間迷信為伍,則是悲劇的進一步鑄成。“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聖經 箴言書》)這才是真實的智慧,大智慧!耶和華神向一切質問他的人如是說:
   “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裡呢?你若有聰明,只管說吧!你若曉得就說,是誰定地的尺度?是誰把準繩拉在其上?地的根基安置在何處?地的角石是誰安放的?”(《約伯記》第38章第2至7節)
   “敬畏”一詞,在人的耳聽來是刺耳的,而且敬畏是人智慧的開端,這豈非對人的蔑視?是的,在此處,神無需要和人平起平座,因為人沒有這個格。人沒有資格談論上帝,人有何能力談論上帝。“人一思考,上帝就發笑”,包括在基督教內部,談論上帝都是做一件不可為而免為之的事,免為之是因為上帝向人顯示了自己,聖靈帶着人認知上帝,不可為是人沒有這個資格進入永恆與上帝同座,既然沒有資格,如何準確地談論造物主?唯有天啟是可信的。這個天啟充分“專橫”,毫無餘地地給了人類。您信還是不信?這是人類的選擇了。
   於是回復到開頭的話題,佛教與基督教的宇宙論的區別:一,佛教認為宇宙是無始、無明的業務世界,基督教認為宇宙是上帝創造在上帝之內的“有始有終”的世界;佛教認為,宇宙的存在與有情人間不能分開,“色”是“識”中之色,基督教認為,宇宙物質界是完全獨立於人的意識、意志與存在而存在的世界,人可以認識它,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按照認識到的客觀規律去部分地控制自然,但卻不可能整體地指揮自然之在。這就是區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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