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耶對話之思想火花:從罪的黑暗站入上帝光明之中

王忠欣:基督教的邏輯是這樣:宇宙萬物是由上帝創造的,上帝是宇宙萬物包括人類的最高主宰和權威,也是真、善、美的源泉。上帝本身就是終極性的至真、至善、至美,認識上帝並與上帝連接,才能獲得真、善、美。所以對基督教來說,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認識上帝,並且信仰、信任、信賴、信靠上帝。在基督教剛剛產生的時期,這一思想就成為了基督教最基本的一項教義,叫做“因信稱義”,最早出現在使徒保羅的作品中。在基督教的語境中,“義”就是“正確的”、“對的”的意思。用上帝的標準看,即在上帝的眼中何為“正確的”,何是“對的”,何為“義”。上帝所看重的是人對祂的認識、人與祂的關係、人對祂的信仰,正因為如此,人只能因信而稱義,就是說人由於信仰上帝而成為正確的人、對的人。所以對上帝的信仰,亦即信,在基督教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項要求。信仰上帝意味着與終極的真、善、美的連接,這樣,人才能行出真、善、美。由此看來,義的終極標準就是信。(王忠欣,北美華人基督教學會教授,選自其第五屆佛耶對話學術研討會論文《信——義的終極標準》)

郭碩知:斯特倫將宗教建構為個人、文化和終極三者相互聯繫的整體,並認為只有把獨特的文化多樣性與終極價值的“一般”觀念聯繫起來才能理解宗教。終極也就不僅是動因也成為了各種轉變過程的歸宿。從起始到歸宿,構成了完整的宗教“轉變”生活。(郭碩知,中國道教學院教師,中央民族大學博士生,選自其第五屆佛耶對話學術研討會論文《斯特倫“根本轉變”學說與宗教成義》)

花威:在奧古斯丁神哲學中,內省良心的問題起源於意志的墮落和分裂,人類失去了行善和意願善的能力,上帝的恩典先行於人類的意志開啟了信仰皈依,並時刻運行以幫助人類能夠意願善和行善。(花威,華僑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副教授,選自其第五屆佛耶對話學術研討會論文《奧古斯丁、稱義與內省良心(論文提綱)》)

劉阿斯:亞伯拉罕在獻祭以撒這件事上的有罪感和痛感,正是因為他對倫理的重視,這倫理是他塵世生活的準則。正是倫理帶給他的痛苦讓他意識到自己的缺乏、不完滿,而這讓他更有理由去信仰一位比他更完美的存在。如果從基督教的角度看,這就是上帝莫大的恩典,但同時也是亞伯拉罕最大的恐懼與顫慄。對於基督徒來說,這意味着要過一種符合“新身份”的生活是有挑戰的。而且並不是基督徒自己為自己定下的挑戰,而是神為了成就自己的目的而在這些基督徒心中運行。神的意圖和命令是會讓人們恐懼戰兢的。這是“舊人”在向“新人”轉化過程中的必然結果。(劉阿斯,西南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哲學系,選自其第五屆佛耶對話學術研討會論文《亞伯拉罕信仰的辯證法——對“沉默者約翰尼斯”的回應》)

劉光耀:在基督教看來,上帝所造之人本來“是好的”,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塑造的;但人因未聽上帝不可食禁果的“吩咐”,犯了罪,身上的上帝形象受到嚴重污損,精神、靈魂均嚴重敗壞。在這種情況下,人縱使仍然懷有脫罪入義的願望、意志,卻因其原罪不能自我消除,而是必須需要上帝所賜下的“恩典”,即需要來自於人自身外的上帝之力的拯救,如此才能夠成為義人。人需要的只是響應上帝的召喚,從罪的黑暗站入上帝的光明之中。(劉光耀,湖北文理學院神學美學研究所,選自其第五屆佛耶對話學術研討會論文《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稱義的文學表現與詮釋——圍繞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說來說(發言提綱)》)

聶萌:在被理性浸潤過的中世紀神學裡,中世紀第一位經院哲學家安瑟倫依然強調理性的被動性,她說過一句非常有名的話——“除非我相信,我就不會知道”。這種理性的被動性凸顯出受造物與造物主之間無法彌合的距離,同時也是基督教與佛教的最大區別:“成佛”與“稱義”,一個強調人的主動修為,一個強調人的被動“蒙恩”。(聶萌,貴州大學人文學院,選自其第五屆佛耶對話學術研討會論文《基督教的“三重生命”與“稱義”觀》)

榮光啟:我們犯了罪應當受刑罰,但是我們擔當不了應受的刑罰,因為這刑罰是永遠的滅亡,永遠沒有盼望。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作成的救贖,就擔當了我們所應受的刑罰,相信祂的人被稱為義,就不被定罪了。如此被稱義的人不是自己夠好,乃是因為基督耶穌擔當了他們應受的刑罰,付了應付的代價。(榮光啟,武漢大學文學院,選自其第五屆佛耶對話學術研討會論文《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典範(綱要)》)

章智源:我們今天必須撥亂反正,充分認識“稱義”的雙面性的屬靈含義,絕不能老是單單強調“因信稱義”。更何況,要是沒有上帝的愛,差下獨生愛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降世為人,死在十字架上,流血,我們就無法“靠血稱義”,“無血”,何以“稱義”?我們頂多是像古人那樣“遠遠地望着那尚未得着的應許之地”。(章智源,合肥學院,選自其第五屆佛耶對話學術研討會論文《<聖經>的稱義觀(發言提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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