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与苦难–20世纪神学家如是说

上帝与苦难–20世纪神学家如是说

太太从学校借来《辛德勒的名单》和《索菲的选择》的录像。第一部是重温,第二部我本来是一边上网一边有一段没一段地看,结果一下子太太想起在我的“闲书”里面看到过这部电影的名字–刘小枫在纪念奥斯维辛集中营解放45周年的文章中提到《索菲的选择》这部电影。刘那篇谈到西方思想界所谓“奥斯维辛以?”(After Auschwitz)的哲学神学问题的文章以《苦难记忆》为题,借用了天主教神学家默茨所谓“圣经(如约伯记)中的「苦难记忆」”的神学术语。(刘小枫《这一代人的怕和爱》,三联书店读书文丛)。

20世纪是一个苦难深重的世纪。两次世界大战让人文主义者曾经深信不疑的对人类社会发展的肤浅“乐观”的“进步”观念显得尴尬。而另一方面,苦难的问题也对相信至善至爱而全能的上帝的基督教信仰和神学产生很大的挑战与冲击。后一点在中文网络上关于基督教信仰的争论中已经非常明显。在中文网上批判基督教最“常见”的质疑就是所谓“旧约里面的上帝杀人如麻,血腥残酷”的问题。当基督徒用“上帝的公义”对这个问题进行回应的时候,“恶有恶报”的部分也许还能够被质疑者认为“有点道理”,而“无辜受苦”(我得首先说明一下,我并不认为有些“无辜”的是真正“无辜”)的“天问”却确实很难用“上帝的公义”来“解释”。如果真正无辜的人蒙受苦难,甚至如约伯那样的“义人受苦”,问题显然就在实质上“转化”为“苦难”的问题。(所以我以前在回应这类质疑的时候,实际上都在谈“苦难”的问题。。。)

也许正是因为20世纪特别残酷的历史现实,20世纪的神学家们对“上帝与苦难”的问题有非常多的论述。“上帝受苦”的“苦难神学”特别为20世纪基督教趋于“多元”的神学思想所重视,为各路神学家所强调:诸如卡尔.巴特的“上帝的苦弱”、邦霍华的“上帝的痛苦”、乌纳慕诺的“上帝的忧苦”、别尔嘉耶夫的“上帝的悲剧”、赫舍尔的“上帝的悲怆”、云格尔的“上帝的受难”,以及莫尔特曼的“十字架上的惨情”。

其实“苦难神学”本身并不是那么“新”的神学。早在1518年,马丁路德在阐述“因信称义”的十字架神学的时候,就指出:十字架上的上帝不是通过力量和荣耀来将自己彰显,而是在苦难和十字架上显示给人,使罪人能够得以“因信称义”。所以唯有通过对十字架上的上帝的认信,罪人才能“因信称义”,而且只要通过对十字架上的上帝的认信,罪人就能“因信称义”(“唯独耶稣”、“唯独恩典”:无论基督徒的行为多么“属灵”,都不“足以”在上帝面前称义,基督徒的罪得赦免而“称义”,完全是上帝的行为,上帝的恩典。)20世纪的“苦难神学”只不过是更具20世纪的时代性而已。

苦难常常是人们抗议(用鸣鸿小姐的话说叫“起诉”)上帝、否定上帝甚或诅咒上帝的理由–因为“万能”的上帝“应该”为人被遗弃在苦难之中负责。加缪曾说:“接受上帝存在,伊凡(甸注:大概是托斯妥耶夫斯基笔下那个人物)也不会在人类遭受的苦难面前向上帝屈服,而会在对人类遭受的苦难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以?,怒火越烧越旺,最?把「即使你存在」变成「你根本不值得存在」,甚至变成「你就是虚无」。。。”因为苦难得不到“说明”,人类的受苦似乎就成为拒绝上帝的“理所当然”的理由。

苦难是各种宗教和哲学都无法逃避的主题,各种信仰也力图“解释”苦难,“给一个说法”。但是,苦难也是个“无解”的问题,尤其是“无辜受苦”。在这个“事实的实存”面前,一切“解释”恐怕都苍白无力。莫尔特曼曾说,即使“勾消”了上帝,人的苦难仍然得不到说明,也丝毫不得不到减轻。天主教神学家汉斯.昆公正地指出:无神论哲学和虚无主义者(如尼采)提倡的人自己承担自己的命运–包括苦难的命运,结果是使人自己成为人类无边苦难的被告。这一点连加缪自己都承认。

但是,如刘小枫所说,因为苦难的存在而拒斥上帝,这种拒斥在基督教信仰这位受难的基督面前就完全无效了:因为十字架上的上帝自己就是一位受苦的上帝。在刘小枫看来,其它信仰对苦难的“说明”,如佛教的“自我解脱”的主张,是“可思议”的,而基督信仰里面则是完全不可思议的“景观”:上帝主动地受苦。用刘小枫自己(我认为也许有点过分“学术”和“欧化”)的话来说:

『在所有宗教中,只有基督精神提到了与人的受苦不同的上帝的受苦。这不仅是基督精神的重大特质之一,亦是基督教神学的重要内容之一。。。

上帝是超验的、绝对自在和绝对无辜的,但他在十字架上无辜地承受着此世的受苦和折磨,以至最终被钉死。十字架上的受难牺牲是神性的上帝的显现,是基督信仰的基本体认。。。

上帝降临十字架是受苦,表明上帝最痛心于人的受苦,并以自己的挚爱来分担人的受苦。上帝的受苦是主动的,这种主动受苦与挚爱的行为同一,上帝的挚爱表达为上帝的“分担痛苦”(Mitleid Gottes)–分担人的受苦,用神学语言讲,就是上帝与人的受苦和死亡认同。。。

只有圣经中的上帝、耶稣基督的上帝才受苦。。。只有圣经中的上帝才使人在无意义的苦难和死亡中,在苦难以至灭亡和失败中找到某种意义,这意义即:最终的胜利不会是苦难、不幸和死亡,而是爱、正义和和平,耶稣基督的上帝是作为生存难友与人并肩而立的上帝,与受苦的人休戚与共的上帝,是一位同情的、与人患难与共的上帝,他在未来将改变一切,把人从罪恶、苦难和死亡中解救出来,把人类引向终极正义、彻底的和平和永生的上帝。。。受苦只能在耶稣的受难和受死中获得某种意义。这意义即:即使在黑暗中,在悲伤、痛苦和不幸中,受苦者也能遇见以遣出自己的独生子耶稣为人受过地惨死来爱人类和关怀人类的上帝,从而,无论什么苦难和不幸都不能扼杀上帝在耶稣的受难中启示给我们的拯救之爱和希望。依据人的受苦否弃、拒绝以至诅咒在十字架上受苦的上帝的理由在哪里?。。。』(刘小枫《走向十字架上的真–20世纪基督教神学引论》,上海三联文库,p139-141)

在这些20世纪“苦难神学”中,邦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大陆学术界又译作“朋霍费尔”)的“上帝的痛苦”特别值得提及。因为这位著名德国神学家、牧师自己在纳粹时期公开抨击纳粹主义,选择从美国回到德国与同胞共赴苦难,?来被纳粹投入死囚,最?被以“判国罪”处死,成为20世纪的殉道者。邦霍华以自己可歌可泣的“信仰实践”为自己“分担上帝的苦难”的神学作出最好的脚注。邦霍华在狱中所写的《狱中书简》表露出的那种“悲悯苦难”、“共赴苦难”的情怀实在是感人至深。

邦霍华在他著名的《跟随耶稣》一书中这样阐述自己对“分担上帝的苦难”的认识:做基督徒意味着分担主的受苦、被弃绝和钉十字架。上帝在十字架上彰现大爱,并以此否定此世的暴虐和不义,而此世却唾弃耶稣,把他钉在十字架上。上帝为了爱降世为人遭受苦难,而且是没有荣耀的苦难。“受苦与遭弃绝”正是十字架受难的含义,基督是受苦和遭蔑视的基督,所以真正跟随耶稣的基督徒就应该“背起十字架来跟随耶稣”,认同、“分担”基督的受苦和遭蔑视,把生命完全交给以大爱与人一同受苦的上帝手中,参与十字架对此世苦难、不义和“斗争”的反抗和批判,而不是把“因信称义”当成“廉价的恩典”(邦霍华著名的“廉价的恩典”的定义:『廉价的恩典所宣扬的是“只有赦罪、无须悔改”;是受洗而无须有任何责任;是领圣餐而可以不省察其罪。这是一种可以不做门徒的恩典,是可以不背十字架的恩典,是没有耶稣基督、没有他的道成肉身、也没有他的同在的恩典!。。。–《生命季刊》创刊号《什么是“廉价的恩典”》)。

今天的中文网上,曲解或误解基督信仰的精神的“反教”行为非常流行,在“上帝与苦难”的话题上也是以浅薄的“为反教而质疑”为得意。可以想见,“平面思维”的“反教徒”对基督信仰“悲悯苦难”、“共赴苦难”的“宗教情怀”不但根本缺乏认识,受刘小枫所谓“中国人的智慧”、“俗人的智慧”熏陶的“高人”们更可能对这样的情怀不屑于顾甚至贬低嘲弄(“据说”,刘小枫写道,“这种智慧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它不会去歌颂痛苦,也不把爱看成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对此,我自己恐怕会象小枫兄一样说:

『基督信仰歌颂痛苦和折磨。。。把爱看成了不起的东西吗?当然!但那是通过耶稣受难体现出来的遭世人羞辱、蔑视和弃绝的挚爱,而非高扬于生活之上的爱的观念,更非“俗人们在沼泽地里满地打滚的爱”』(刘小枫《走向十字架上的真》,p133)

写到这里,想起一首教会圣诗的最?一句:

『。。。奇异的爱,何能如此,我主我神竟为我死!』。。。

附上一段圣经里面关于“上帝与受苦”的经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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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赛亚书第53章:

赛53:1 我们所传的(或作:所传与我们的)有谁信呢?耶和华的膀臂向谁显露呢?

赛53:2 他在耶和华面前生长如嫩芽,像根出于乾地。他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他。

赛53:3 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他。

赛53:4 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

赛53:5 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

赛53:6 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

赛53:7 他受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或作:他受欺压,却自卑不开口)

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

赛53:8 因受欺压和审判,他被夺去,至于他同世的人,谁想他受鞭打、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过呢?

赛53:9 他虽然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人还使他与恶人同埋;谁知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

赛53:10 耶和华却定意(或作:喜悦)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或作:他献本身为赎罪祭)。他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

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赛53:11 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

赛53:12 所以,我要使他与位大的同分,与强盛的均分掳物。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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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