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明道
“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所以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31-36)。
“自由”是多麼好的一個名詞,也是多麼寶貴的一樣東西。一個沒有自由的人,事事受別人的轄制拘束,事事受別人的指揮支配,就是別人凌辱他,虐待他,他也不敢反抗,只是忍氣吞聲的逆來順受,這又是多麼可憐。無怪西國有一句俗語說,“不自由,毋寧死。”(Give me liberty or death)了。只有自由的人才有樂趣,才有幸福。因此我們無論付什麼代價,也要求自由,也要得自由。我們寧可捨棄財利,也不捨棄自由;寧可捨棄尊榮,也不捨棄自由。我們願意作貧窮而有自由的人,不願意作富貴而沒有自由的人。沒有自由的人真可憐到極點,沒有自由的人真痛苦到極點。但自由是什麼意思呢?什麼樣的人才是自由的人呢?這個問題卻不可不弄得清清楚楚。因為這個問題如果被人誤解了,將來要發生的危險和禍患是不堪設想的。今日大多數的人對於自由所下的解釋是什麼呢?他們所認為自由的人又是什麼樣的人呢?他們認為自由的意思就是無拘無束,任意而行,自己願意想什麼就想什麼,願意說什麼就說什麼,願意作什麼就作什麼,不受任何人的管轄,不受任何規則法律的約束,也不必顧到任何人的利害損益,只要能使自己隨便就夠了。他們認為一個人能度着這種生活才是自由的人。這種說法真是把“自由”這個名詞誤解到了極點。這決不是自由的正意。這不是自由,乃是任性,乃是放縱,乃是利己損人。真正的自由是不妨害他人自由的。真正的自由是不使他人受到絲毫損失痛苦的。真正的自由是有軌道的,越出這條軌道便不再是自由,乃是任性放縱。可惜,今日許多人竟誤解了自由的意義!可嘆,今日許多人竟利用自由這個名詞去放縱情慾,去損人利己!法國羅蘭夫人說的話對極了。她說,“自由,自由,天下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人人都願意得着自由,享受自由,但全世界上真正得着自由享受自由的人究竟有多少呢?從外面看,不受人的轄制拘束的人似乎不在少數。但實際上真有自由的人數目簡直少得可憐。上文我們所引的經文中不是明明的說“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么?作人的奴僕的人沒有自由,他們終日受着主人的支配管轄。但如果遇見良善慈愛的主人,他們還可以有一些自由,有一些享受。作罪惡的奴僕只有受苦,只有呻吟,只有受罪惡的支配與驅使,絕沒有絲毫的自由。罪從來不給人自由。它只給人重擔和痛苦,給人悔恨和愁煩。作任何人的奴僕都不如作罪的奴僕那樣苦。可是作罪惡的奴僕的人卻比作任何人的奴僕的人數目更多。罪的奴僕裡面有貧的,也有富的,有賤的,也有貴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西方人,也有東方人,有野蠻的,也有文明的,有服事人的,也有受人服事的,有知識的,也有沒知識的,有手無寸柄的平民,也有大權在握的官吏和帝王,有赤手空拳的老百姓,也有發號施令統帥千軍萬馬的將軍。這些人中有的素日就自己知道自己沒有自由,以致常常嘆息呻吟,也有的素日覺得自己是世上最自由最有幸福的人,但事實上他們都是奴僕,都沒有一點自由。他們的眼睛也許沒有看見那轄制他們的主人,但他們確是受着一個無形的主人的支配管轄。這個主人在他們身上操着無上的威權,他們對他沒有絲毫反抗的力量。這個主人所給他們的痛苦大得不能形容,但他們卻無法逃脫。這個主人有時也給他們少許暫時的快樂舒適,但後來總是變成極大的痛苦。他們中間有些人甘心受這個主人的管轄,因為他能給他們一點好處,也有人竭力想逃脫他的毒手,但苦於有心無力,只好徒喚奈何。這個主人有時臉上也會塗上一點化裝品,放出一片笑容,可是他的真面目卻總是十分猙獰可怕。這個窮凶極惡的主人就是罪。凡犯罪的都是它的奴僕。
世上有沒有不犯罪的人呢?如果有不犯罪的人,那樣就有自由的人;如果沒有不犯罪的人,那樣人類便都是罪的奴僕。我們的良心告訴我們,事實也告訴我們,神的話更告訴我們,全世界的人類都犯了罪,還都繼續着犯罪,因此我們便知道人類都是罪的奴僕。人類所犯的罪大小不同,多少不同,種類不同,方式不同,有明顯的,也有隱藏的,有被人共認為罪的,也有不被人認為罪的,有的被人人看見,受人斥責,也有的罪嚴密極了,除去那犯罪的本人和神以外,沒有一個人知道。但罪就是罪,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這是永遠不能更改的真理,也是百跌不破的事實。那向假神偶像頂禮膜拜的人是罪人,那狂妄自大不承認有神的人也是罪人。那凶暴殘酷殺人流血的人是罪人,那心懷嫉妒惱恨的意念的人也是罪人。那偷竊搶奪他人財物的人是罪人,那見財物而起貪心的人也是罪人。那與有夫之婦或有婦之夫行淫的人是罪人,那看見異性就懷淫念的人也是罪人。推而至那些說謊言的,行欺詐的,行賄的,受賄的,枉法貪贓的,營私舞弊的,損人利己的,假公濟私的,咒詛人的,辱罵人的,誹謗人的,讒毀人的,對自己的妻子或丈夫不忠誠的,驕傲狂妄,自誇自大,奪取神的榮耀的,以大欺小的,恃強凌弱的,不孝父母的,忘恩負義的,結黨分爭的,傾軋排擠的,圖謀惡事損害別人幸福的,放縱情慾戕賊自己身體的,這種種的人在神面前無一不是罪人,也無一不是罪的奴僕。這些人當中有的非常拙笨愚魯,犯了罪都被人看見,以致受人的斥責輕視,有的十分聰明靈巧,犯了多少罪都不顯在人前,以致人都尊敬他們,說他們是好人。但神那兩隻如同火焰的眼睛卻看得十分清楚,一點都不會放過。這些犯罪的人無論怎樣遮蓋自己的罪,否認自己的罪,他們的良心卻是不住的譴責他們,使他們受着極深的痛苦。這些罪也束縛着他們,捆綁着他們,使他飽嘗了種種的苦味,受盡了種種的艱辛。有時他們也知道罪惡把他們害得好苦,也想逃脫它的轄制,但他們總是感到力不從心,沒有少許的辦法。作罪的奴僕真是一件極苦的事。可是我們舉目看看,全世界之上不作罪的奴僕的人究竟有多少人?作罪的奴僕而知道自己是罪的奴僕的人又有多少人?知道自己是罪的奴僕,而想脫離罪的轄制,竭力去求得自由的人更有多少人?
世上許多人尋求自由不但得不着,而且越來離自由越遠,這不但是因為他們誤解了自由的意義,也是因為他們沒有找到得着自由的方法。得自由的方法是什麼呢?主耶穌的話清清楚楚的告訴了我們。“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這幾句話中,他告訴我們要得自由所不可少的兩樣事:一樣是真理,一樣是神的兒子。是的,只有真理能使我們自由,只有神的兒子能使我們自由。用別的方法求自由,等於緣木求魚。
一個問題出來了-“真理是什麼呢?”這個問題的答案太多了。古時有古人所認為真理的,今日有今人所認為真理的。東方人對真理的解釋與西方人不同,信這個宗教的人對真理的界說和信那個宗教的人也完全兩樣。有許多時候,生在一個時代,住在一個地方,處在一個社會中的兩個人,對真理的看法就完全不一樣。從古至今,東方和西方,人們對真理的界說太不同了,太繁雜了。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眾說紛雲,莫衷一是。究竟誰所說的是真理呢?我們究竟應當隨從誰呢?這真是一個太難決定,太令人費思索的事。彼拉多當日所發的問題-“真理是什麼呢?”-仍是今日許多人所問的問題。其實這個問題一點不難回答,主耶穌的話早已解釋得清清楚楚。他當日在將要離開門徒以前,為門徒禱告說,“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 17:17)。是,神的道就是真理,只有神的話是真理。真理是永遠不變的,能變的就不是真理。真理是絕對沒有錯誤的,有錯誤的就不是真理。真理是沒有時間性,沒有地方性的。真理是在任何地方任何時代都適用的。世界的文化無論怎樣改變,人類的思想無論怎樣改變,社會的背景無論怎樣改變,國家的政治無論怎樣改變,人們對倫理道德的觀念無論怎樣改變,真理卻永不改變。曠觀古今中外,有那一種被人認為真理的是這樣永不改變的呢?有那一種被人認為真理的,可以放在任何時代,任何地方,都一律適用呢?神的道卻是永不改變,並且放在任何時代,任何地方,都一律適用。人是常改變的,所以人的理論和學說也常常改變。神是永不改變的,所以神的話也永不改變。人看事不過只看見一部分,神卻是看見全局。人因為眼光短淺的緣故,常常把事看錯了。神因為是全知的,所以從來不會把事看錯。人因為受環境的限制,受時代的限制,受知識的限制,所見的和所說的常常不能準確。神不受這一切的限制,所以他所見的和所說的都十分準確。神是不改變的。他說,“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瑪 3:6)。所以他所說的話也是不改變的。因此他的話便是真理,因為真理是不改變的。就是這個真理能使我們自由,因此耶穌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是,神的話能使我們自由。因為神的話指示了我們,使我們知道什麼是真自由。神的話向我們顯明了自由的正軌。我們越多明白神的話,便越多明白自由的真義。我們完全行在神的言語之中,生活在神的言語中,我們一定要享受到完全的自由。人所以犯罪而作了罪的奴僕,就是因為他們不信神的話,也不聽神的話。當我們信神的話聽神的話的時候,罪在我們身上便再沒有權柄,我們也就完全自由了。我們多讀神的話,多聽人講解神的話,如果我們這樣作不是只為求知識,而是求生活上的進步,我們便一日比一日多嘗到自由的滋味。如果我們將神的話充滿我們的心,又時刻行在神的話中,世上任何束縛捆綁必定再不能妨害我們,我們能“從心所欲,不逾矩”。我們能作一切我們所願意作的,但卻不加絲毫的傷害在別人的身上,也不使別人的自由受到少許的妨礙。我們感覺到世界不再是苦海,乃是樂園。“海闊從魚躍,天空任鳥飛”,我們生活在世界上也是同樣的自由。許多人以為熱心信主虔誠守道的聖徒是世上最苦痛最不幸的人,因為他們在生活中要受許多的限制,許多的話不能說,許多的事不能作,許多的財物不能取,許多的地方不能去,一個人這樣生活,無異乎被聖經中的教訓捆綁得緊緊的不能動彈,這種生活還有什麼自由,還有什麼幸福,還有什麼樂趣。他們不曉得正是因為我們有許多的話不能說,有許多的事不能作,有許多的財物不能取,有許多的地方不能去,所以我們才不犯罪,不受苦,不招禍患,不遭損失,我們才能“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吃飯吃得香,睡覺睡得甜。熱心信主虔誠守道的聖徒不但不是世上最苦痛最不幸的人,乃是世上最快樂最有福的人,因為他曉得真理,真理使他們得了自由。
使我們得以自由的,除了神的話以外,還有一樣不可少的,就是“神的兒子”。主耶穌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接着他又說,“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這句話中所說的兒子是神的兒子,神獨生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是神的兒子。他有權柄釋放一切作罪的奴僕的人。他復活的大能力也足能使一切被罪惡束縛的人得着釋放,得着自由。我們已經多年受罪惡的捆綁,作罪惡的奴僕。我們自己絲毫沒有力量脫離罪惡的權勢。必須有一位強有力者來釋放我們,來拯救我們。我們的主就是這樣的一位。他在世上的時候曾對他的門徒說,“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什麼能害你們。”(路 10:19)。他復活以後又告訴他的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 28:18)。 沒有人比他的權柄更大,沒有人比他更有能力。一切受罪惡束縛的人靠着他都可以得釋放。一切不得自由的人藉着他都可以得自由。他不但曾一次為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舍了性命,他也已經從死人中復活起來,坐在全能者的右邊,並用他的大能大力拯救了一切投靠他的人,釋放一切被擄為奴的人,把完全的救恩幸福和自由賜給一切信靠他跟隨他的人。而且他的恩典總是夠我們用的,他的能力在我們軟弱上更加顯得完全。那一切轄制我們的罪惡在他的面前完全失去能力。那一切捆綁我們的繩索,他能毫不費力的為我們斷開。一切我們自己所不能勝過的試探,靠着他的大能大力,我們都能得勝有餘。他若叫我們自由,我們就真自由了。從他說了這段話到今日,已經將近二千年之久。在這極長的歲月中,我們聽見看見許多受罪的束縛、作撒但的奴僕的人,因着聽福音,信基督,很奇妙的得了改變,洗心革面,重新作人。本來極污穢的、後來變成聖潔;本來極凶暴的,後來變為良善;本來極詭詐的;後來變為正直;本來極自私的,後來變為慈愛。千千萬萬聖徒的人生都證明了主耶穌的話是真實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聽神的話,信神的話,遵行神的話,投靠神的兒子基督耶穌,緊緊的跟隨他,便可以得着真正的自由,完全的自由。羨慕自由願意享受自由的人們哪,現在找着正路了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