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魔方》试读:第三章 有关上帝的悖论

 (反对基督教信仰的人提出了很多悖论来反驳上帝存在,如果上帝存在,这世界为什么有这么多邪恶和苦难,如果上帝存在,人还能有意志自由吗?帕斯卡从数学的概率论来计算,认为信上帝更划算;而克尔凯郭尔则反对帕斯卡把信仰变成一种算计,信上帝不是靠理性,而是靠激情。)

根据《圣经》,上帝在七天之内创造了这个世界。……

从古至今,从来就不缺少深刻的思想家对这样的上帝观念提出质疑和挑战,当然也不缺少同样深刻的思想家为它做辩护和证成。……

在本书中,我将撇开这些“证明”不谈,只考察把上面的上帝观念纳入理性的范围之后所产生的各种矛盾、悖论和困境。

一、伊壁鸠鲁悖论

伊壁鸠鲁(Epicurus,公元前341—公元前270),古希腊哲学家。他发展了一个完整且内在关联的哲学体系,包括三部分:研究真理标准的准则学;研究自然及其生灭的物理学;研究人生及其目的的伦理学。他继承了德谟克利特(Democritus,约公元前460—公元前370)的原子论,阐述了一种幸福主义伦理学,有强烈的无神论倾向。他用如下论证去挑战被认为是全知、全善、全能的上帝之存在:

上帝或者愿意但不能除掉世间的丑恶,或者能够但不愿意除掉世间的丑恶,或者既不愿意也不能够除掉世间的丑恶,或者既愿意又能够除掉世间的丑恶。如果上帝愿意而不能够除掉世间的丑恶,则它不是全能的,而这种无能为力是与上帝的本性相矛盾的。如果上帝能够但不愿意除掉世间的丑恶,这就证明上帝的恶意,而这种恶意同样是与上帝的本性相矛盾的。如果上帝既不愿意也不能够除掉世间的丑恶,则他既是恶意的又是无力的,如此一来,他就不再是全善和全能的上帝。如果上帝既愿意又能够除掉世间的丑恶(这是唯一能够适合于神的假定),那么,邪恶是从何处产生的?他为什么不除掉这些邪恶呢?

这个论证具有如下的形式结构:

如果存在全知、全善、全能的上帝,则或P或Q或R或S;

如果P则导致矛盾;

如果Q则导致矛盾;

如果R则导致矛盾;

如果S,则邪恶不应该存在;但邪恶确实存在。

所以,全知、全善、全能的上帝之存在值得怀疑。

由这个论证可引出四个可能的结论:(1)上帝不存在;(2)上帝存在,但并不全善和全能;(3)上帝有使他不能除掉邪恶的苦衷和理由;(4)邪恶不存在。几千年来,这个论证一直作为基督教上帝观的强有力的怀疑推理而存在,如何回应它,也一直是正统基督教不得不面临的问题,故被叫做“伊壁鸠鲁悖论”或“伊壁鸠鲁之谜”。

基督教会接受了圣奥古斯丁(Augustinus,354—430)所做出的回应,并奉其为经典版本:世界上的恶没有肯定性的存在,它们是善的缺失,其主要根源是用“对自己的爱”取代了“对上帝的爱”,上帝不能对这种对爱的狭隘理解承担责任。当然,还有其他的回应,例如莱布尼茨(G. W. Leibniz,1646—1716)认为,一个在道德上有邪恶的世界,要比一个只有善的世界更好,因为在形而上学来说,那是更丰富的世界。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F. M. Dostoevsky,1821—1881)则解释说:上帝在创造世界和他的子民的时候,出于对人的至爱,赋予人以自由意志和做自由选择的权利,恶的存在只不过是人滥用自由意志和自由选择权利的结果。不过,为了自由意志和自由选择的权利,作为结果被引到这个世界上的任何苦难,都是值得的。[3] 显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回应是沿着上面的可能结论(3)的思路进行的。

请读者认真想一想:伊壁鸠鲁的论证成立吗?上面列举的对该论证的回应有效吗?有没有其他的回应方法?

二、全能悖论

在欧洲中世纪,有人对宣扬上帝全能的神学家提出一个问题:您说上帝全能,我请问您一个问题:上帝能不能创造一块他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并进行了下面的推理(其中“P”表示“前提”,“C”表示“结论”):

P1:如果上帝能够创造这样一块石头,则他不是全能的,因为有一块石头他举不起来;

P2:如果上帝不能创造这样一块石头,则他不是全能的,因为有一块石头他不能创造;

P3:上帝或者能够创造这样一块石头,或者不能创造这样一块石头,

C:上帝不可能是全能的。

这是一个典型的二难推理,似乎由此否定了上帝的全能性。

这个悖论的最早形式可以追溯到公元6世纪的伪狄奥尼修斯(Pseudo-Dionysius)。他曾提到,有两个人发生了一场争论:全能的上帝能不能否定他本身及其主张?阿拉伯哲学家阿维罗伊(Averroës,1126—1198)于12世纪阐述了这一论证。阿奎那提出了此悖论的另一个版本:上帝能不能创造一个三角形,其内角之和不等于180°?他的回答是:不能,因为上帝也只能在逻辑规律的范围内活动,应将他的“全能性”理解为“能够做一切可能做的事情”。阿奎那断言:“既然某些科学——如逻辑、几何和算术——的原理只能取自于事物的形式原理,那些事物的本质依赖于这些原理,由此推知:上帝也不能使事物违背这些原理。例如,他不能造成下面的事情:一个属不谓述它的种,或者从圆心到圆周的各线段不相等,或者一个三角形的三内角之和不等于两直角。”[4]

现在的问题是:上面的石头推理能够证明上帝不是全能的吗?按下面的两种分析方法,回答都是否定的。

分析1:“上帝能不能创造一块他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这样的提问不合理,其中暗含虚假的甚至是自相矛盾的预设。例如,如果有人问一个男人:“你已经停止打你的老婆了吗?”,若他回答说“停止了”,则他默认了他过去经常打他的老婆这件事;若他回答“没停止”,则他承认了两件事:他过去经常打他的老婆,并且还在继续打。因为该男人所面对的是一个“复杂问语”:它预先假设了“该男人过去常打他的老婆”,所问的只是“他打老婆的行为是否停止”。与此类似,当问“上帝能否创造一块他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时,也预先假设了“有一块上帝举不起来的石头”,这等于说“有一件上帝不能做的事情”,后者又等于说“上帝不是全能的”。此预设与该二难推理所要导出的结论是一回事。于是,该推理就变成了如下典型的循环论证:

如果上帝不是全能的,则他不是全能的;

如果上帝不是全能的,则他不是全能的;

或者上帝不是全能的,或者他不是全能的,

所以,上帝不是全能的。

我们还可以把关于石头的问题置换成另一个更明显的问题:“上帝能不能做一件他自己不能做的事情?”。在这个问题中预先安置了一个逻辑矛盾:如果上帝真是万能的话,就没有一件事情是他自己不能做的。再问他能不能做一件他自己不能做的事情,若回答为“能”,则意味着“有一件他不能做的事情”;若回答为“不能”,也意味着“有一件他不能做的事情”,这又等于说“上帝不是全能的”,已经与“上帝是全能的”这个出发前提相冲突。所以,该提问本身是不合法的,石头推理不能证明“上帝不是全能的”。

分析2:分析1似乎很有道理,但其实有漏洞。石头推理的问题不在提问本身,而在于前提P2。若回答“上帝能够创造一块他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确实预先假设了“有这样一块石头”;但是,若回答“上帝不能创造这样一块石头”,却没有预先假设“有这样一块石头”,因为我们可以解释说:上帝之所以不能创造这样一块石头,是因为对万能的上帝来说,根本不可能有一块他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它的存在违背了预先假定的上帝的全能性。既然该推理的前提P2有问题,故该推理也不成立,“上帝不是万能的”这个结论仍然推不出来。

与上帝全能的悖论十分类似的,是不可抗拒的力的悖论:当不可抗拒的力遇到不可移动的物体时,会发生什么事情?回答是:如果一种力是不可抗拒的,那么,根据定义,就没有任何不可移动的物体;相反,假如有不可移动的物体的话,则没有任何力能够真正定义为不可抗拒的。有人断言,摆脱这个悖论的唯一方式是:让不可抗拒的力和不可移动的物体永不碰面。但这种方式在万能的上帝那里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的目的是追问:上帝内在的全能性是否会使他的这种全能性成为不可能?而且,如果有一种力可以移动一个物体,该物体在原则上就不可能是不可移动的,无论该种力和该物体是否碰面。于是,在实施任何任务之前,很容易设想全能性处于自身融贯* 的状态,但对于这种融贯的全能性来说,却无法实施某些可设想的任务,除非牺牲掉全能性的融贯性。 

于是,即使石头推理不成立,我们也仍然面对一些有意思的问题,例如:如何用理性的方式去证明上帝不是全能的?如何去跟上帝的信仰者讲理,说服他们放弃“上帝全能”的信仰?更一般地说,如何去厘清理性与信仰(如对全知、全善和全能的上帝的信仰)的关系问题。这样的问题对于宗教家也是很重要的,斯温伯恩(R. Swinburne)指出,“每一种这样的特性能否都得到一种逻辑连贯的说明(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完全符合西方宗教的传统),它们是否能够以一种逻辑连贯的形式结合在一起,对这样一些问题的研究一直是宗教哲学的中心课题,其目的在于说明上帝存在的宣称归根结底是可以理解的和逻辑连贯的。”[5]

当代学者麦基(J. L. Mackie)还提出了另一个版本的“全能悖论”,它始于这样一个问题:“一个全能的存在能够创造出他不能控制的事物吗?”[6]无论回答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似乎都会给全能观念的融贯性造成严重的威胁。

三、全知悖论

按照基督教教义,上帝作为至高无上的存在是全知的:古往今来的一切事情都在其知识范围内,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发生的事件皆为其所知晓。于是,上帝能够预知未来,具有预先知识(foreknowledge)。但上帝的这种预知似乎会与人的自由意志相冲突:

(1)上帝是全知的。

(2)约翰有自由意志。

(3)如果上帝是全知的,则他知道未来所发生的事情,故他今天就知道约翰明天将做什么。

(4)如果上帝今天知道约翰明天将做什么,约翰的行动在时间上就是被预先决定的,故约翰明天所做的事情就是不自由的,因为他不可能以别样的方式去行动。

(5)因此,约翰没有自由意志,因为以不同的方式去选择和行动是自由的关键。

所以,(2)和(5)相互矛盾。

无论神学家还是其他哲学家,都力图消除这种矛盾。其途径至少有如下三条:

第一,否认或限制(1),即不承认上帝是全知的,或者限制其全知性,断言即使是上帝也不可能知道一切真理。

……

第二,否认(2),即不承认人有自由意志。这是一种严格的神学决定论观点,但支持者甚少,因为它会带有不可接受的后果。例如,如果人的一切行动都是由神预先决定的,他完全没有自主权,于是他对他的所有行为就不能承担道德责任,我们既不能因为他行善而奖赏他,也不能因为他作恶而惩罚他。

第三,否认(4),即用某种方式说明,上帝的预知并不会导致预先决定论,而与人的自由意志是相容的。……

四、恶和苦难问题

这可以看作是伊壁鸠鲁悖论的现代版本,得到了更严肃和更广泛的讨论。对于任何一神教的正统信仰者来说,下面四个命题是不相容的:

(1)上帝是万能的。

(2)上帝是全知的。

(3)上帝在道德上是完善的。

(4)存在着严重且广泛的恶和苦难。

由这一组命题,至少可以推出下面三个命题之一:对于恶和苦难,

(5)上帝无能为力。

(6)上帝一无所知。

(7)上帝漠不关心。

而(1)和(5)冲突,(2)和(6)冲突,(3)和(7)冲突。

……

在基督教传统中,解决这一冲突和矛盾的尝试被叫做“神正论”(theodicy),它典型地捍卫上帝是正义的这一观念。“theodicy”这个语词源自希腊语词theos (a god)和dike (justice)。主要思路有如下三条:(1)恶和苦难没有真正的伤害,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健康比疾病更为常见,快乐比痛苦更常见,幸福比苦难更常见,我们遇到一次烦恼就会换来一百次的快乐。(2)恶和苦难是上帝赋予我们自由意志的代价,因为我们在道德上不完善,常常做出错误的甚至是邪恶的决定,人类自己应该为这些恶和苦难负责。(3)我们所遭遇的恶和苦难赋予我们精神提升和践行刚毅、同情等美德的机会。[9] 但这些回答都遭到了很多的甚至是极大的非议。

五、帕斯卡赌(把信仰上帝当成一次赌博,如同买彩票)

布莱斯•帕斯卡(B. Pascal,1623—1662)是一位优秀的数学家,也是一位原创性的哲学家,他关于概率论的开创性工作无疑影响他提出支持上帝存在的论证,即帕斯卡赌。……

于是,他转而利用概率论和决策论来说明对上帝的信仰的根据:相信上帝是比不信上帝更好的赌注。

……是的,但必须打赌;这么做不出于自愿,但你已经上了船。那你将选哪一面呢?让我们来看看。既然非选不可,就让我们来看看什么对你的利益损害最小。你有两样东西可输:即真与善;你有两件东西可赌:即你的理智和你的意志,你的知识和你的福祉;而你的天性又有两样东西要躲避:即错误与不幸。既然非选择不可,所以不管选哪一方,不会更有损于你的理智。这一点已成定局。但你的福祉呢?让我们掂量一下赌上帝存在的得与失吧。我们来考虑两种情况:假如你赢了,你将赢得一切;假如你输了,你却毫无损失。那就毫不犹豫地打赌上帝存在吧。[12]

按照帕斯卡的说法,对于上帝是否存在,我们有两个基本选择:可以选择相信或不相信;这有点像抛硬币,两种可能性均等。在每一种情形下,我们的选择会有相应的报偿。这产生四种可能的情形,以及四种可能的结果,我们不妨将其画成一个二元博弈矩阵:

                     上帝存在                             上帝不存在

相信上帝 (a)天堂:无尽的奖赏 (c)损失少量世间的快乐

不相信上帝 (b)地狱:无尽的惩罚 (d)获得少量世间的快乐

支持信仰以及与之相配的生活方式或许意味着一个人必须牺牲世俗生活中的各种快乐,承担由于宗教所施加的道德约束,或者由于花费时间从事礼拜活动。但是,作为这种相对小的赌注的回报,一个坚持信仰的人却会赢得一笔无以数计地丰厚的赏赐,即天堂的快乐。另一方面,拒绝做出这种牺牲意味着为了眼前蝇头小利之缘故在冒堕入地狱的危险。帕斯卡论证说,假如一个人假定,上帝的存在或者不存在或多或少是同等可能,那么,理性的行动方针显然是支持信仰的。它类似于花十元钱买一张彩票,而潜在的奖金是一万亿英镑;而且,这一赌注还为你买了一种针对各种灾难的综合保险。

……

六、克尔凯郭尔的神悖论

索伦•克尔凯郭尔(S. Kierkegaard,1813—1885),丹麦哲学家,被称为存在主义之父。他一生致力于阐明“身为基督徒意味着什么?”这项工作,其基本观点是:成为一位宗教信徒,意味着做出一种激情的个人抉择,要置一切证据和理性于不顾,来实现“信仰的飞跃”。信仰有时候是私人性的,它与教义、教会、社会团体和仪式无关。

下面三个不一致的命题被人称为“克尔凯郭尔的神悖论”:

(1)崇拜上帝在理性上是适当的。

(2)一个理性的人不会也不能崇拜某种他不能适当理解的东西。

(3)人不能适当地理解上帝。[13]

克尔凯郭尔认为,(2)和(3)是明显的生活事实,但(1)却是有问题的,应该加以拒绝。“真理的主观性”和“信仰的飞跃”是克氏哲学的两大核心支柱。克氏完全颠倒了他那个时代所接受的哲学—科学观,坚决主张真理的主观性,认为真理并不取决于信念与对象的适当关系,而是取决于信念与坚持那个信念的个体之间的适当关系。他或她如何坚持那个信念才是那个信念的真理性的标准。因此,克氏断言,真理是内在的,依赖于主体的,是特殊的而不是普遍的,是私人的而不是主体间的。有限的人与无限的上帝之间的鸿沟使得在两者之间架起任何理性桥梁的努力都徒劳无用:“让我们把这种未知者称为:上帝。上帝只是我们给这个未知者起的一个名字。理性几乎想不到有必要要去论证这种未知者的存在。也就是说,假如上帝不存在,那当然就不可能论证它;而假如他存在的话,那么去论证他的存在就是愚蠢的。”[14]于是,成为一个基督徒就是一种绝对的承诺,或者说是“信仰的飞跃”。这不能诉诸理智,而要诉诸激情,因为试图理解上帝与信仰上帝是对立的:“当信仰开始丧失激情的时候,也就是需要论证来为无信仰鸣锣开道的时候”,“如果人有一天似乎成功地使基督教变得合理了,那么那一天就是基督教寿终正寝的时候。”[15]这是否有回到德尔图良的“因为荒谬,所以信仰”的老路之嫌?

神圣如“上帝”者,也要接受理性的审视和追问,以探究“上帝”概念的内在融贯性,“因为荒谬,所以信仰”的时代已经远去。在历史上,先后提过有关上帝的种种悖论,如伊壁鸠鲁悖论、全能悖论、全知悖论、恶和苦难问题、帕斯卡赌以及克尔凯郭尔的神悖论。本小节对它们做了比较仔细的阐释和初步讨论,由于多种原因,没有详细展开对这些悖论的深入讨论和详尽剖析。现有分析表明,“上帝”概念似乎具有某种“悖论”性质,很难在理性上自圆其说。

作者: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