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爱情神话
透过性行为表现爱是自然的,然而,只透过性行为表现爱,是不自然的。
——《心灵的本质》
爱与性大概是人类感觉最有吸引力,却又最令人迷惑的话题。
赛斯在《心灵的本质》里,对于这个话题有相当“不同凡响”的说法,有部分甚至可以说是“惊世骇俗”!
如前面的摘句明白显示的,赛斯并不反对性。但他强调,性是爱的表现之一,而非全部。
他很幽默的说,我们视性等同于爱,想像性是爱的唯一自然表达。结果,爱似乎必得“仅仅”透过对被爱者身体的某种方式之探索来表达。
在爱的表现上,还有许多的限制,比如说,必须是异性之间,而且最好年龄相近,以及其他各种文化上、种族上、社会上与经济上的限制。
此外,大多数的人根本相信性是不好的,性贬低了灵性,只有为了人类的延绵才为神所容许。纯粹为了欢愉而享受性,是不能为有道之士接受的。
人的一辈子都是个“个人”,而只有一部分时间,是个能生殖的个人。在那段时期,为了社会的存续,“性别”认同是相当重要的。但在这之前或之后,与性别过分认同,可能导致样板的行为,在其中,个人更大的需要和能力不容完成。
希腊神话里传说,人的灵魂最初兼具男女双性,被一分为二后,“残缺的”男和女,便永远在找另一半,所谓灵魂伴侣的迷思就是这样来的。
但是,心灵是各种特性——包含女性与男性成分——的宝库,它本身并没有性别,而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由这些库藏中提取。如果硬将这些特质分成两种“性别”的男、女,再叫他们彼此苦苦寻觅的话,未免太刻板,也太不合理了。
然而,渴望爱情的世间男女,往往为这浪漫的神话所迷。同时,也是在为“一见钟情”或执著于浪漫找个美丽的借口吧!
问题是,往往一方片面的认定对方是他找了一辈子的灵魂伴侣,对方却不见得有同感!甚至双方在爱情炽热时都承认遇见了灵魂伴侣的人,几年之后破裂了,其一又找到新的灵魂伴侣,这怎么说呢?
所以,赛斯说,每一个人都是你的灵魂伴侣。既然我们都是源自“一切万有”,甚至还有可能来自同一个“存有”,那么,从一个更深的说法,每一个人都是你的灵魂伴侣。
赛斯更进一步的说,形成所有生命基础的爱与合作,以许多方式显示自己。广义来说,一个男人爱一个男人,以及一个女人爱一个女人,是与向异性示爱同样的自然。甚至,双性是更自然的人类天性。
赛斯强调,女同性恋、男同性恋与异性恋,都是一个人双性本质的合理表现。
几年前,当“同性恋”在心理学上仍被定义为“病态”,在各种宗敎里都被贬抑为“罪恶”时,赛斯却说出了如下的见解。他说:
异性恋的爱,给你们一个亲子的家庭,一个重要单位,在它四周形成别的团体。然而,如果只有样板概念的男女关系在运作,就没有足够的结合力或刺激,把一个家庭与另一个铸合在一起。
·····男人之间的敌意会太强烈,女人之间的竞争会太严重。在任何传统能形成之前,战争将扫光挣扎中的部落。
·····在社交世界与显微镜下的世界,合作都是至高无上的。只有基本的双性能给人类所需的余地,可以阻止某种会妨碍创造力与社交的样板行为。
·····在两性间有显然的不同。它们是不重要的,它显得大,只因你们如此集中注意力于其上。人类的伟大品质:爱、力量、同情、智力和想像力,不属于任一性别。
·····只有对这天赋双性本质的了解,才能释出在每个人内的那些品质,不论其性别。
我想,赛斯并不是在鼓励同性恋或双性恋,而是正视人天生的双性本质,然后,再根据对自己的了解和接受,去有意识的选择自己的人际关系。
完全以了解、感受和爱出发,跟随自己的心,没有什么必要得寻觅或等待那“命定”的一半。
这个年头,婚姻制度也受到很大的质疑;虽然每天仍有数不淸的人投入婚姻中,但同时,“越狱”而出的也不在少数。且不说制度本身未来可能的改变,重要的是爱情和亲密关系大概不会消失。那么,就看我们以什么态度进入这种关系。
亲密关系是最大的道场,不成熟和不爱自己的人,只想找到一个他可依赖的对象,一个可以不断向对方索取爱和关怀的对象。也许,他也会付出,但这付出只是手段,透过付出,他渴望甚至期待更多的回报。
但是,他心中如同有个大洞,往往多少的爱都不足以塡满。
唯有能先爱自己因而感到安全的人,才具有更温润、更慈悲的心境,而能自然地流露出对别人的爱。他的心,有如活泉!
虽然人们往往凭著“感受”进入恋爱中,但当你和你的所爱形成了比较固定的关系,在其中进一步了解彼此,更在柴米油盐的日常生活中相互扶持时,爱情便不只是浪漫的“感受”,而变成了一个“动词”,要时时在你们双方的“行为”和“行动”中表现出来。如此,爱才会落实而更加深沈。
在一个理想的关系中,两人因爱而自然的忠诫,并且承诺在关系中,以温柔之心彼此对待,在这种包容和肯定的气氛下,成长为自己最美好的“自己”。
美妙的双人舞
爱一个人,你必须欣赏这个人和你及和其他人是如何的不同,你必须把那人容纳在你的心中。因此以某种程度来看,爱是一种冥想——是对另一个个人爱的关注。
——《心灵的本质》
到现在,你已经知道,我们的灵魂都是“一切万有”的一念,而物质世界的出现,乃是“一切万有”的梦,爆入了物质的存在。而“一切万有”的本质,便是无限的爱。
赛斯这样描写:神的爱,能在无限钟爱的一瞥里,将所有个人的存在,同时地容纳在他的视野中;他看见每一个人,看见每个人所有奇特的特征和倾向。这样的“神的一瞥”,会喜欢每个人和另一个人的不同……这种爱建基于对每个个人的完全了解上。
爱的感受把你带到对“一切万有”本质最接近的了解。
赛斯说,爱是“存在”所来自的力量。没有爱,就没有对生命物质面的承诺。也就是说,若非为了爱,物质世界根本不会存在。
伊曼纽①也说过,爱是黏合了宇宙的胶水。
现代社会的乱象,有很多是来自“竞争”的概念,但“合作”才是人类存活至今的原因。 “合作”是建立在对异性和同性的爱上,甚至也包括了对动植物和大自然的爱,只不过我们现在先谈谈人间的爱。
赛斯特别强调的是,我们人类将性视为是爱“唯一”合法及自然的表现,是大谬不然的。
体认到人类的同源性而产生的“无缘大慈”和“同体大悲”,那是一种宗敎情操的大爱。我们且缩小范围,来谈谈大家最切身、最关心的“情爱”。这种爱承认和接受对方的个人性,并且尊重他的独特性,而非你必须合乎我理想的样子,我才爱你。
赛斯花了很大篇幅在心灵与性别的关系上。
心灵既非男性,也非女性。性别只是人诞生时所采取的一种肉体上的取向,只是绵延种族的一个方法。除此之外,并没有哪一种心理上的特性,是附属于某个性别的。
一个人的个人性并不为性别所规划,除了男人不能生育外,两性的能力是可以交换的。我们一般认为男人可以做什么,或女人长于做什么,是“文化”所规划的。
比如说,有一些非洲的土著部落,女人承担大部分的劳力工作,而男人却花很多时间修饰打扮自己,以取悦女人。
我国西南地区的一些族群,至今仍承袭著母系社会的文化,他们的社会比我们的还要和乐暱!
反观所谓的现代社会则认为男人富攻击性、积极、外向、头脑偏于逻辑思考、富于发明能力、是文明的建造者。同时,“自我”被认同为男性。
因此,“无意识”被认同为女性。女性特征通常被认定为消极、有创意、富直觉、具滋养性、喜欢保持现状而不要改变。
于是,那些有创造天赋的男人陷入了两难之局,因为他们丰富的、感性的创造力,与他们对“男子气概”的概念直接冲突。
男孩子从小就被敎以不要去信任他个人的感受,不必去体会他内在温柔、多感、渴望爱和被爱的心情,反而被强制灌输坚忍、刚硬、竞争、重理智,与成就认同等特性。
女孩子则被敎以,为了讨人喜爱,未来赢得一位尊贵的男人,她应当抹杀自己的独立思考,或任何科学、哲学方面的兴趣,以免被讥为男人婆,失去了“女人味” 。
“好战的女性主义”兴起,恐怕是对过去男女不平等的反弹,结果未认淸事情的症结,而跳到另一极端去了。基本上,她们努力想扳回失去的一城。矫往过正的结果,她们不自觉的采取了刻板的“男性气质”——积极、好战、冷漠、竞争。
结果,并未造成社会上同等重视女性特质与男性特质,只造就了像男人似的女人,去跟男人竞争。
我们心目中重视的,是个人,是先做“人”,然后再做“女人”或“男人”。
在“女人”和“男人”身上,心理特质和能力都是混合的,可以互换的,富于弹性的。
唯有这样的觉醒,才可以带来个人的自由,及体制的改变。整个社会,才可以充分利用现在被压抑的女性天生拥有的能力。也才可以解放男性,认同他们天生的情感面,不必一辈子只会做赚钱的机器,造成过劳死。并且,男人从此不必只认同于工作上的成就,没有一点感性生活。
男人也能回向内来体会自己内心的挚爱、体贴、多情的一面,而与异性达成更深的沟通和共鸣。
赛斯说得好:“被教以去轻蔑他自己内心女性特质的男人,无法真正去爱一个女人。”
我想,大多数现代的女人已经了悟到这一层,所以,“新好男人”才会特别受到女人的靑睐。
一个悟性较深的人,自然是会兼具两性特质,不过,由于个人的选择,仍然会有他自己的混合比例吧!以一个人的“修持”来说,其实是不偏重于自己内心的阴性和阳性特质的。要提携拉拔那较弱的一面,达到一种弹性及和谐的状态。
由于两个相爱的人都具有共同的特质,才能彼此沟通和了解。但在不同的时间、场合、阶段,两人又能彼此有弹性的共鸣,于是,像一对舞者般,舞出最有默契、最美妙的舞姿!
注释:①伊曼纽为《宇宙逍遥游》、《超越恐惧选择爱》及《你是人间天使》中的高灵。
完美的不完美——爱与恨,肯定与否定
肯定是指对你自己及你所过的生活说“好的”,而接受你自己独特的个人性。
——《个人实相的本质》
这个主题与我们每个人的心理健康切身相关。
肯定并非对任何降到你身上的事淡而无味的接受,而不管你对它的感受如何。那只是没有自信的表现。
有时候借着说“不”,你可以十分适当的肯定你的独特性。
个人性容许你做决定,也就是指说“好的”或“不好”的权利。永远的默许就暗示了你在否定你自己的个人性。
一个说“我没有权利去恨”的人,是没有去面对他自己的个人性。
许多人否认他们认为是负面情緖的经验,而试图肯定他们认为是正面的情緖。但去拒绝情緖是无用的。情緖非善也非恶。
肯定是指,接受你的灵魂如它在你的动物性里的样子。但你不能否定你的动物性而没有否定你的灵魂,你也不能否定你的灵魂而没有否定你的动物性。
恨是爱的近亲,两者都建立在你的自我认同上。如果你完全没有与一个人认同的话,你根本不会费事的去爱或恨他,因为,他们并没有“触及”你。也就是说,恨并非爱的反面,冷漠才是。
憎恨并不会发动强烈的暴力,暴力的爆发往往是无力感的结果。他们无法表达反对的意见,无法与负面情緖沟通,反而把它认之为“恶”的压抑下来。心理上,只有一个巨大的爆发能放他们自由。
恨永远涉及了一个很痛苦的与爱分离的感觉,而这个爱可能被理想化了。
一个你对他没有任何期望的人,你永远不会恨他。
这个恨的意思是要把你的爱再得回来,使你发出一个讯息,声明你的感觉,澄淸误会,而把你与你所爱的对象带得更近。
那么,恨不是对爱的否定,却是想得回它的企图。
有些敎条或思想体系吿诉你,要超越你的情感之上,认为在人的情感本质里,有些东西天生会造成不安、低贱或谬误,而只有最崇高的、喜乐的觉察才是被容许的。
然而,灵魂就是要透过永远变化的情感来显示它的特性。
你可能对人类有博爱的心,同时却恨他们,就正因为他们似乎不値得那种爱。
否定恨的存在就是否定爱。那些情感并不是相反的,而是不同的面,而且被不同地体验到。
当一个孩子对父母说“我恨你”时,他真正在说的是:“我这么爱你,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坏?”
惩罚只会加深这孩子的问题。如果父母表现出恐惧,那么这孩子就是被敎以去害怕这个愤怒与恨,而忽略了在恨与爱之间的联繋。
此外,爱并不要求牺牲,自我牺牲是指把你自己这个“负担”丢到别人身上,使它变成他们的责任。
妈妈对孩子说“我为你放弃了我的一生”是无意义的。这样一位母亲其实并没有那么多可以放弃的东西,而这个“放弃”给了她她要的一种生活。
“爱你的邻人如你自己。”这句话也有问题,因为,你常常会宽以待人而严以责己。所以,应当“爱你自己就如你爱你的邻人一样”。
有些人相信在他们所认为的谦虚里,有伟大的优点和神圣的美德,因此,自傲似乎是一种罪。但是,真正的自傲是,怀着爱心的承认你自己的完整性与价値。而真正的谦虚是建立在对你自己这种挚爱的看法上。
并且,要加上一个认知:在你所住在的宇宙里,所有其他的存在也拥有不可否定的个人性与自我价値。假的谦虚吿诉你,你什么都不是。而如果你不接受自己的价値,你也不会在任何其他的人里面看到它。
所以,尊重自己也尊重别人,才是真正的谦虚。
肯定意味着接受你自己奇蹟似的复杂,它意味着对你自己的存在说“好的”,而默认你做为一个在肉体中的“灵”的实相。你有权利对某些情况说“不”,而去表达你的愿望,去传达你的感受。
肯定是在你的现在接受你自己做为“你是”的那个人,在那个接受之内,你也许会发现到你希望你没有的特质,或令你苦恼的习惯。你必须不期待做一个“完美”的人。
完美是不存在的,因为所有的存在都是在一种“变为”的状态。这并不是说所有的存在是在一种变为“完美”的状态,而是在一个变为“更是它自己”的状态。
这里,我不禁想起伊曼纽最美的两句话:你们是完美的不完美,及,你不需要完美才被爱。
所有其他的感情都建立在爱上,而它们多少全部与爱有关,而全都是回到它以及扩展它容量的方法。
在你爱别人之前,你首先必须爱你自己。
借着接受自己而喜悦的做你自己,你完成了自己的能力,而只是你的在场,就可以使别人快乐。
当你以为你最恨人类的时候,事实上,你是陷入了爱的两难之境。你在把人类与你对他的怀着爱心的理想化理念相比,然而,在这种情形下,你忘记了实际涉及的人。
没有比假的谦虚更浮夸的了。许多自以为是“真理寻求者”与富于灵性的人表现都是如此。他们常常用宗敎的用语来表达他们自己。他们会说“我自己没有能力,只有上帝的力量才有能力”。
你即上帝力量的彰显。你不是没有力量的。正好相反,透过你的存在,上帝的力量加强了,因为你是他的一部分。当你否定自己的价値时,你也同样的否定了他的价値。
许多人向在他们之外的那些人—通灵者、医生、心理分析师、神父、牧师、朋友—找寻对整个人生情况的答案,而在如此做时,他们否定了自我了解、分析与成长的能力。
一般人都是在自己之外寻求对个人问题的答案,而那正是它们最不可能被找到的地方。
信任你自己存在的奇蹟,不要在你一生里的实质性与灵性上做任何的区分,因为灵性是以实质的声音来说话,而肉体是心灵的创造物。
当你对存有和灵魂的存在有所知觉时,你可以有意识的汲取它们的较大能量、了解和力量。
这结果将被你的身体感觉到,甚至及于最小的细胞,而且还会影响到你日常生活里看来似乎最世俗的事件。你们的意识正在成长;因此,用它就会扩展它的能力。
你可以由别人那儿学到很多,但最深的知识,必须来自你自己之内!
群体生活
善恶之辨
你必须了解,每个精神性的行为都是一个你要负责的实相。那就是你到这个特定实相系统的目的。举例来说,只要你相信有魔鬼,你便会创造一个对你以及那些继续创造它的人来说够真实的魔鬼。
——《灵魂永生》
不过,别慌,赛斯接着指出,这样一个魔鬼,对那些不相信它存在的人,并没有力量或真实性。
相信恶魔存在的人,缺乏对意识的本质、灵魂和“一切万有”的深刻信任,却全神贯注在他们认为是恶的力量。
魔鬼这概念只是某种恐惧的集体投射。
那么,恶存不存在呢?
赛斯说:
……基本上而言,并没有“恶”的存在。这并不表示你不会碰到一些看起来是“恶”的现象,但是当你们每个人单独地旅游过自己意识的各个层面时,你会了解所有似乎相反的东西,其实是一个朝向着创造的极大“驱策力”的不同面貌而已。
基督敎的神学也同意:恶只是善的不在场(absence of goodness)
古今多少哲学、神学、宗敎,都绕着这个主题打转。做为人类,最大的难题大概就是善恶之辨吧!
赛斯说,动物是活在自然的恩宠状态里。对它们而言,并没有善恶之分,更没有“道德观”或戒律,多么自在啊!
而最初,人类也只以“存活”为最基本的目的,于是,会引起破坏的自然现象,如飓风、洪水,便被认为是“恶”的。此外,大人会敎导孩子们,小心那些恶兽——会咬伤人或吃人的野兽。
另一方面,当人伤害或侵犯了人或其他动物,由于有同情心,人自己会产生不偸快的感受,赛斯称之为“自然的罪恶感”。正是孟子所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下一次面临同样的事,人便会忆起过去的感受,而决定不去做。
这种“自然罪恶感”本身并无丝毫惩罚之意,主要的意义是敎人:你们不可侵犯他人(Do not violate)。赛斯说这是唯一的戒律。
可是,当人类的记忆越来越多时,为了避免混淆,他便自动的将“愉快的”和“不愉快的”记忆分开,以为行为的准则,因而造成了“善恶二分法”。
当人类透过第二手验来学习时,情况就变了。大人吿诉孩子,做某种事会导致不愉快的后果。于是,如果有人在被吿以后果之后,仍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动手去做了那件事,这行为就被认为是“坏的”,因而他也被认为是“坏人”。
善与恶就如一个苹果的顶与底,然而两者皆为苹果的一部分。
如果你相信所有的善必须被恶来平衡,或你相信系统化的善恶对立的理论:神佛对魔王,天使对魔鬼,那么,在你的实相中,这些会被当作是“基本假设”,而造成你的经验。
强烈的相信善恶的敌对力量是极为不利的,因为它阻止了人去了解内在的统一与合一、互相的关连与合作等事实。
赛斯说,你们可能认为,相信有“善”而没连带相信有“恶”,似乎是非常不切实际的。可是,这个信念却是你的最好保障,不论是在人世生活期间或死后都一样。它可能触犯你的理性,而你由肉体感官得来的证据,也可能大叫说那不是真的。
但,一个相信善,而不信有恶的信念,事实上是极实际的。在现实生活中,它会保持身体更健康,保持你心理上免于许多恐惧和精神难题的干扰,带给你自在和自发的感觉,而你能力的发展在那种心境下也较易完成。
在死后,它可以把你由恶魔、地狱及强制性惩罚的信念中解脱出来。你将更有心理准备去了解实相的本质如其本然的样子,而非各宗教灌输给你的恐怖画面。
赛斯说:你相信邪恶,你就必然会感知邪恶。
你们的世界还没有试过那能使你们解脱的实验。那个会使你们的世界改观的实验,是运作于一个基本观念上:你们按照你们信念的本质创造自己的实相,而且所有的存在都是有福的,恶并不存在于其中。
如果你们个人与集体都遵循这些观念,那么你们肉体感官所得的证据不会有什么矛盾。它们将感知这世界与存在为“善”的。
这是尚未尝试过的实验,而这些是你在死后必须学习的真理。有些人在死后了解了这些真理,选择回到人间来加以阐明。
☆
我们的心智天生就有欲望、好奇心和创造力。人天生想满足他自己的欲望。这,在其自身,是善的。
人天生想追求物质面和精神面的快乐,这并不“恶”。但当他在追求的过程中,侵犯了别人,就成了“恶”。就是如此单纯。
但是,有了道德判断后,一切都变了。且拿白晓燕绑架案来看看:
这件案子爆发后,民众都义愤填膺,人人喊打。每次围捕缉凶的报导,都成了最吸引人的连续剧。连平常最洒脱的一些“社会贤达”,也人人自危起来。
当最后一个嫌犯陈进兴缴械投案后,大家才松了一口大气。接下来,有关这件案子的评论仍源源不断,在各种版面出现。从法律、道德、公权力等各个角度,他们都作了中肯的评论。可是,好像没有人从另一个角度去看此事:我们整个社会与这件凶案有什么关系?
不可否认的,林春生、高天民和陈进兴是我们社会“土生土长”的一份子,但什么样的家庭和社会会孕育出这样凶残的人?并且,我们的教育方式可以置身事外吗?我们这只以“分数”和“升学”为唯一价值的教育体系!
凡是埋头唸书,不惹是非的“乖乖牌”就受称许。他们被忽视、被压抑的好奇心、自然(且不恶)的冲动……都变成了“地雷”,有朝一日,造成适应不良,这孩子便成了精神病的候选人。不信请去精神病院问一下。
另外,那些不爱死读书的孩子,他们的聪明和好奇,也没得到了解和很好的诱导,反而被贴上“坏孩子”的标签,不是以恐吓和惩罚来强压之,就是被家人、师长“放弃”,任其自生自灭。
从未得到爱和肯定的孩子,我们能期待他以什么心情和信念去面对人生呢?
而换个更大的角度:整个社会,都着重在快速的名成利就。从毫无原则的商人,到包娼、包赌、包……黑道,以及黑白通吃的政客。社会病了!而这三个凶手,并非将恶性病毒由外太空带进来的外星人,反而是我们社会病象的缩影。如果我们不乘此机会真诚的深刻反省,我们整个社会的病在哪里,设法由根本处改善的话,难保类似的罪案不会再发生。
正如罹患癌症的人,如果只顾切除肿瘤,而不去改变他的人生态度的话,保不定何时癌症又转移到其他部位。
对于所谓的“恶”,我们所当做的,只有在了解和爱之下再谈改善。
一个自觉到他内在的神性和佛性的人,能做出伤天害理的事吗?
唯有每个人都自觉有价值,活得有尊严,个人和社会才能趋于健全!
赛斯说,你们这个文明主要是建立在“罪与罚”的概念上。很多人生怕若不强调罪恶感,人便没了内在纪律,而世界也将大乱。事实上世界现下就够乱了——并非由于你们没有罪与罚的概念,反而主要是因为你们有罪与罚的概念。
听起来与我们老庄的思想很相似哦!